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2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罗亚妮)12月14日上午,《关于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试行)》新闻发布会举行,通报《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相关问题。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在年初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李跃旗书记提出了实施“土地优供”等十大标志性工程。众所周知,台州是土地资源小市,发展中的土地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比如,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普遍偏低,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产业平台布局散、规模小等等。
为此,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台州实际,研究制定出台了《意见》。《意见》坚持以市场和法治为导向,以契约式工业用地供给为手段,建立健全集招商研判、决策咨询、土地出让、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监督管理于一体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土地资源全流程、全覆盖、精细化管理。《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大工业用地有效供给、优化市场要素配置,有利于提高用地效率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投资,对于台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意见》从强化规划管控,科学布局用地空间;完善供应制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强化批后监管,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用地市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和规定,强调要坚持“用好增量、挖掘存量、提高质量”,提升存量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
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用地成本高问题,在改革土地供给机制上动真格,强化对土地资源的调控能力。比如,实行工业用地分类供应,分为扶持保障类和市场竞争类,扶持保障类主要针对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高成长型产业项目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积极扶持做大做强,确保供地;市场竞争类实行“控地价、竞贡献”,承诺亩均税收最高者竞得土地。再比如,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考虑到工业企业的生命周期普遍为20年左右,鼓励各地根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灵活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意见》提到的‘控地价、竞贡献’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初始拿地成本,促使企业拿地后有产出有效益,采用工业用地网上交易‘竞价、竞税、再竞价’的复合竞价模式,即将地价控制在一定区间内,主要竞投亩均税收,但也需要工业企业理性竞税。”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杨正敏介绍。
同时,《意见》对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进行再升级,创新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双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开发建设协议)、“一平台”(“标准地”监管服务模块)对工业项目的开发建设要求、投产达产标准进行约束监管。同时,联合经信部门探索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绩效评估制度,在“标准地”达产复核的基础上,强化批后监管,延伸过程评估、到期评估,优化规范对工业企业的全过程服务。
在规范用地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台州将推行“云上读地、网上交易”,进一步做好“地等项目”,并将进一步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加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管理,推广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结果应用,避免厂房闲置、土地“抛荒”,有效盘活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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