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76-88106106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台州频道 > 台州新闻
温岭:规范垃圾分类,共建美丽村庄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阮国送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0月19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阮国送)为了打通垃圾分类工作“最后一百米”,温岭市滨海镇号召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10月15日上午,滨海镇垃圾分类办联合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箬横中队,在滨海镇中南村村部为当地群众开展了一场垃圾分类知识的专题培训。

  首先,滨海镇垃圾分类办主任李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家介绍了垃圾分类的意义,她指出,在座的阿公阿婆是村里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力军,村里分类实效的见证者,他们中大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是最早参与并进行垃圾分类的实践者。比如说饭后的残羹冷炙就是易腐垃圾(绿色桶),为了让家里的娃开心,攒下一个个塑料瓶、牙膏壳用来跟摇街的小货郎换麦芽糖或卖给收废品的,这就是可回收物(蓝色桶),农田里用的农药、家用的杀虫剂、花露水都是有害垃圾(红色桶)。只是现在大家要把它们放到村里相应颜色的桶里就好了,现场村民听得很认真很专注。通过李宁生动形象的讲解,现场村民明白了原来垃圾分类就是这样啊,原来自己早就在分类啦。

  接着,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箬横中队毛玲荣根据《浙江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结合近期的执法情况,他指出,阿公阿婆喜欢把剩下的衣服边角料做成小抹布等等,这其实就是废物利用,阿公阿婆就是年轻人的榜样。“现在社会进步了,咱们的腰包鼓起来了,但是有些村民喜欢把剩下的东西乱扔乱丢,这种行为与我们现在提倡的垃圾分类理念是不符的,也违反了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情节严重还会受到处罚!我们提倡从源头抓起,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把吃剩的饭菜倒入绿色的垃圾桶,让专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来处理,如果还把剩饭剩菜倒给养殖户,这就成了非法处置,可能大家以前就是这么干的,但《浙江省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了,这种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根据条例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希望阿公阿婆能相互转告,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守护我们的家园,成为台州最拉风的银发族。”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倡议:在生活中要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垃圾分类不仅仅是个人文明素养的体现,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呼吁大家从垃圾分类这件“小事”做起,为滨海的美丽城镇建设添砖加瓦。 

标签: 垃圾分类;滨海镇;温岭市;行政执法局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或电头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稿件,均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并保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 台州频道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