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9月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林灵)2021年5月1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实施以来,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温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垃圾分类执法跟进工作,建立部门、镇(街道)、物业企业三级联动模式,倒逼实现行业监管、区域自治。同时在台州率先绘制垃圾分类执法办案流程图,加强规范执法。
今年1-8月份共立案查处垃圾分类案件753件,数量居台州首位。其中涉及物业管理类案件41件,共处罚金37400元;涉及餐厨垃圾案件389件,共处罚金146200元;个人处罚517件,共处罚金138884元。
今年以来,温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攻坚行动,打造居住区垃圾分类示范窗口,积极推进物业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物业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完成率达66.9%,居台州前列。
在逐步完成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的基础上,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执法整治,倒逼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在执法、管理过程中探索出了许多优秀模式。如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箬横中队率先对两个物业小区进行立案处罚,成为台州首例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被处罚的案件,对类似案件起到很好的示范和震慑作用。此外,其“模范化引领成习惯、集约化宣传促分类”的多重手段,既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也提高了执法效率,更为日后执法跟进减轻了“抵触”障碍;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太平中队探索健全生活垃圾日常执法巡查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促成示范街“四定一线”成为常态化。
下阶段,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岭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推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扩大执法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个环节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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