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台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主要内容发布如下:
一、工作定位
课后服务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基于学生自愿,由学校提供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育人服务。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为学生在托管期间配套提供的午餐、晚餐等方面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学校一方面要主动承担托管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场地、资源等优势,合理安排在校托管服务,积极丰富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另一方面要充分用好社会资源,吸纳广大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课后服务,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二)学生自愿与满足需求相结合。课后服务在满足学生刚性需求的基础上,必须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同时,学校要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
(三)教师自愿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学校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另一方面要充分兼顾教师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或调休,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先评优和内部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公益普惠与成本分担相结合。学校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能够免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应免费提供。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完善财政补贴与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五)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课后服务期间应以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为主,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指导、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管理习惯,增强自我成长能力。教师要正确处理好课堂与课后的关系,努力做到课堂教学应教尽教,学生在课后学会学好。对于“应学未尽学”或者有其他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学校进行个别辅导、补短提升,但不得把课后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三、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读且有放学后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放学后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期间学校正常放学后至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每天至少2个小时,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初中在校晚自修时间,非寄宿制初中不得迟于20:30,寄宿制初中应在学校规定熄灯时间的前1小时结束;
线上免费学习服务时间,小学(4—6年级)每天(次)应控制在30分钟内,初中控制在1小时内(中间休息15分钟);
暑期托管时间原则上为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
周边交通拥堵的学校,应建立学生弹性离校制度或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设定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一校一案”原则审核确定。
(三)服务程序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托管主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托管主体)同意并公示,确定学生名单。学校(托管主体)与家长签订托管相关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放学后托管。
(四)服务内容
1.放学后托管服务。小学、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中小学要实现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2.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初中要实现晚自修服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3.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之江汇”“括苍云”等线上教育平台,完善“市-县-校”数字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鼓励各地各校加快各类优质教育资源上云,共享名师金课,推出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线上服务,在满足线上需求的同时,做好线上学习时间安排及学生健康上网的教育引导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线上学习服务同步推出。
4.暑期托管服务。教育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为主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以看护为主的托管看护服务。托管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根据学生实际,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生涯规划、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暑期作业答疑等个性化服务。2022年起,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暑期托管的覆盖面,实现有暑期托管需求的学生群体基本覆盖。
(五)服务模式
1.以学校服务为主。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课后服务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或由学校统筹所在镇、街道(社区)社会资源,与志愿者团体、家长委员会等共同开展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暑期托管还可以跨校区组班。放学后晚托班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暑期托管班要以师生比1:10配备(不含试点学校负责人),每班至少配备1名班主任、1名辅导教师(均为在职教师)、2名志愿服务者(由家委会成员或其他招募人员组成)。
2.以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为辅。各地各校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拓宽服务渠道,整合服务力量,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3.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各地要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并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各地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教育培训机构,及时清理出“白名单”,并拉入“黑名单”。
(六)服务收费
课后服务费标准应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及台州湾新区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校场所及设施要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财政资金开办的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
具体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确定后施行,台州湾新区参照椒江区标准执行;如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课后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七)服务取酬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具体取酬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参照前期小学课后托管取酬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商议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八)服务安全
各地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把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要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集中有人员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辖区内课后服务工作,抓紧出台课后服务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做到“一县一案”;要明确各部门职责,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二)强化阵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强化主阵地意识,充分利用自身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要认真落实课内要求,健全教学管理规程,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学生在校学习效率;要加强作业管理和指导,通过对作业来源、质量、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确保作业总量不超标、作业结构更合理,作业效果有保障。根据学校和学段的实际,适当考虑作业的层次性、选择性,并有适量的个性化、校本化作业,提倡作业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做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至少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管理,开展课后作业等专项监测和反馈视导活动,探索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课后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各学校要按照“七个严禁”的要求,严格托管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
(四)强化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督查指导。各地各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行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如与本实施方案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课后服务若有上级新政策规定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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