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临海市头门港特大桥
非现场电子抓拍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的公告
根据《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数据应用工作的通知》(浙交办〔2019〕1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1日零时起,启用临海市头门港特大桥非现场电子抓拍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设备基本情况
临海市头门港特大桥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为合格检测设备,其检测所得信息数据作为公路非现场执法依据,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02|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临海市头门港G351 K12+500检测点(双向检测)
03|实施单位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04|处理地址
104国道临海超限运输检测站(104国道1700K永丰镇留贤村),联系电话0576-8596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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