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做好测温、亮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控提醒
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应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要加强日常防护,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加强核酸的主动筛查。
个人接触到进口冷链食品,可采取预防性消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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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做好手卫生,接触后按照“七步法”洗手。
二是对可能接触到冷冻食品的炊具,如刀、砧板及时清洗,用100℃的开水冲洗后,再用干抹布擦干就可以,不推荐使用化学消毒剂;吃熟食,尽量避免生食。冷链食品残渣和垃圾要及时处理。
三是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的商品,收到来自这些地区的邮件、包裹应对其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打开,接触时同样要做好个人防护。
如何规范佩戴口罩
一、以下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1.到医疗机构就诊、探视、陪护的人员,或者其他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
2.水产品、冰冻食品和农副产品仓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运输、选购上述产品的司乘人员、采购人员等;
3.在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进入上述机构的外来人员;
4.火车站、汽车站、水运站、机场等场所的工作人员,飞机、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水上巴士等交通工具的司乘人员;
5.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的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6.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7.药店、理发店、美容院、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体育场馆(运动时除外)、KTV等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及进入上述场所的其他人员;
8.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以及校园内的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
9.其他处于通风不良(如厢式电梯、公共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如旅游景区售票口、出入口等人群密集场所)活动的人员,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以下情形建议佩戴口罩
1.年老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
2.在户外、公园、夜间集市等公共场所与他人难以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时;
3.在虽无人员聚集但空间密闭的室内公共场所。
三、以下情形可不佩戴口罩
1.居家;
2.在户外、公园、夜间市集活动,且与他人能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
3.骑车、自驾车;
4.工作人员在较固定场所从事非对外服务工作。
四、其他
1.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2.一般情况下,3岁及以下婴幼儿不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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