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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商超、酒店注意,不履行这个责任最高罚3万
2020年11月26日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李健鹏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1月2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李健鹏)居民小区、酒店和商超综合体等是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场所。今年以来,台州市对生活垃圾分类领域的执法范围和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尤其是对居民小区、酒店和商超综合体等场所的分类投放管理人履行管理责任情况的监管不断加强。截至目前,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台州市已累计处罚近60例。

  10月,黄岩区就有一物业公司因未履行对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的管理责任而被处罚。“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有建立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垃圾等责任。”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二科项伊丽说,“对于履行责任不到位的,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我们在责令改正的基础上,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罚到3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生活垃圾分类领域执法在综合行政执法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去年生活垃圾分类领域的案件可能在200件左右。今年,我们联合区分类办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10月份,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我们办理了快400件了。”项伊丽说,“我们希望通过加强执法去督促物业公司和酒店、商超的管理人主动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进而提升小区、酒店和大型商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整体水平。”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件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生大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履行好管理责任,当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者、指导者、参与者、监督者,既是履行自身职责,更是践行社会责任。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台州市;履行;管理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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