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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掉“链”十一开罚!犬类管理小贴士请收好
2020年09月03日 来源: 临海综合行政执法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它一眼,“汪星人”就冲你狂叫甚至紧追不舍?

  你是否有走在路上突然被未栓链子的狗狗惊吓甚至是咬伤?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宠物犬,但随之而来的遛狗不栓绳、随地排泄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以及烈犬伤人、扰民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同样不容小觑。

加强犬类管理、倡导文明养犬刻不容缓

  已于近日公布,即将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文明养犬行为也作出了具体要求。

  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公民应当文明饲养宠物,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注意避让他人,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在城市、镇建成区内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养犬掉“链”等不文明行为

即将面临处罚!

  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养犬的意识,今年以来,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公安部门,联合属地镇街、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多次围绕城区犬类管理问题开展专项行动。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及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第一时间对巡查发现或者市民举报的流浪狗进行捕捉,及时移交给农业农村部门。

  同时加强对未采用牵引带约束犬只和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劝导和查处力度。

犬类无辜,但犬主有责

  当养犬人无视规定、不讲文明之时,每一只犯错的宠物犬就成了“背锅侠”。

  因此,如何文明养犬是每位“铲屎官”的必修课。

  一、临海全市范围内所有犬只必须实行养犬登记、强制免疫制度;

  二、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须由成年人牵领,携带养犬登记证、号牌、束犬链(绳)、嘴套,束犬链(绳)不得超过二米,且要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三、允许携带犬只外出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四、携犬乘坐电梯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五、烈性犬、单位饲养的犬只及待销售的犬只应当拴养或圈养。因登记、免疫、诊疗和运输等携带危险犬出户的,应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

犬类管理小贴士
  犬只咬人、犬吠扰民、纵犬伤人由哪个部门管理?

  由公安机关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发现狂犬或者疑似狂犬怎么办?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由公安机关进行捕杀。

发现其它流浪犬只怎么办?

  根据临政办发〔2019〕114号 《临海市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规定:各镇(街道)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只的捕捉及移送工作。

  文明养犬,既是养犬人负责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形象的缩影,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牵好“文明绳”,规范养犬别掉“链”。

标签: 管理;临海市;农业农村;文明行为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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