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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有人做这种“海鲜”生意 6人被刑事立案
2020年08月06日 来源: 台州公安

  家住台州三门的赵某,明知织纹螺有毒,国家已明令禁止销售,但他扛不住“商机”的诱惑,仍贩卖给别人,结果触犯了法律。8月3日,贩卖织纹螺的赵某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椒江公安分局取保候审。

  赵某是三门县健跳镇人,和妻子在当地菜市场卖海产品。由于生意清淡,赵某便铤而走险,做起了贩卖利润较高且很有市场,但国家已明令禁止销售的织纹螺生意。今年6月的一天,赵某从别人手中以每斤20元的价格,收购了30斤织纹螺,然后以每斤60元的价格,卖给椒江的商贩潘某、芦某等5人,很快1200元钱进了口袋。而潘某、芦某等5人则将织纹螺加工后进行销售,也从中牟利。

  第一次牛刀小试,就赚了千把块钱,这可把赵某乐坏了。之后,只要潘某、芦某等人在微信上向他要货,赵某就会及时上门送货。至落网时,赵某共向潘某、芦某等人销售了200多斤织纹螺,获利颇丰。

  但正当赵某把贩卖织纹螺生意做得很红火时,7月28日晚9时许,椒江公安分局白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设卡时,从潘某的轿车后备箱里查获了一箱织纹螺,潘某供出了赵某。

  7月30日,赵某在家中被白云派出所民警抓获。经审查,赵某交代,为了牟利,将国家已明令禁止销售的织纹螺销售给芦某、潘某等5人的事实。目前,潘某等5人也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织纹螺是一种有毒生物,每年春夏季其毒性更大,食用后会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国家卫生部已明令禁止销售经营织纹螺。

标签: 销售;贩卖;安全标准;商机;台州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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