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桥区金清镇双塘村党总支党员梁某因偷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令人咋舌的是涉案的金额不到两百元,且梁某还是惯犯。
今年3月某日,金清镇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钟女士称自家门前的几盆多肉植物被人偷走了。随后,梁某被民警抓获。
梁某承认,因同事送了一株月季花,担心月季再不种就会死,就想弄个花盆来种下。刚好那天上完夜班经过商业三街,看到钟女士家有种花,想着挑个好看的花盆带回家。谁知,挑着挑着就挑了一大一小两盆多肉。
随着询问的深入,民警发现梁某还是二度再犯。去年10月,同是凌晨同是钟女士家,梁某已下过手,那一次他顺走了四盆多肉。
经查,前后两次六盆多肉总价值虽不过两百元,但梁某因偷窃行为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和党纪处分。
“我真的非常后悔,不是自己买不起,只因为一时侥幸贪图小便宜,做出这么有损党员身份的事,现在已经清醒认识到所犯的错误,以后会好好遵纪守法。”梁某惭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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