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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内给员工发洗理费10万余元,企业老总受处分!
2020年06月16日 来源: 清廉浙江

  “去年和移动公司签订了一份智慧消防业务协议,他们赠送了我们5000元话费,我能不能拿来给员工充值?”

  “听说今年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什么新规定新要求吗?”

  近半年来,在玉环市玉环商城总经理陈中方的通话记录中,派驻监督他们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办公室电话,每个月不下二三十个。从以前的“自个拍板”到现在的“事事咨询”,短短半年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这背后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的提升。

  2019年,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深入派驻机构改革,加大综合派驻监督力量,将原来的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合并为9个,并相应调整了派驻监督的部门。该市供销联社成为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新增的派驻监督单位。

  2019年11月,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市供销联社下属集体企业玉环商城进行季度性财务检查,忽然发现一张当年度春节期间发放的某美发美容中心洗理员工费发票,金额高达2.6万元。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林长奇:“节点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这是顶风违纪!今年有发,往年有没有发?把这几年的财务资料都调过来,发放情况和责任人都要查清楚。”

  随即,检查人员调取了商城2015年以来的财务账册,商城总经理陈中方等人的违纪行为迅速浮出了水面:

  2015年2月28日,洗头卡1.76万元;

  2016年1月12日,洗头卡1.84万元;

  2017年1月31日,洗头卡2.3万元;

  2018年2月28日,洗理费2.3万元;

  2019年1月29日,洗头卡2.6万元……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玉环商城开展财务检查

  在调取了大量财务凭证,固定相关责任人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决定进行谈话核实,用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的方式与当事人陈中方、叶青华等人进行正面交锋。

  “我们是社属集体企业,财务上都是自收自支的,一直都有发洗理费的习惯,而这几年且企业效益好……”

  “我还咨询过会计事务所,他们并没有告诉我不能发放……”

  刚接受谈话时,陈中方反复强调商城是企业性质,以此为自己辩解。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向玉环商城工作人员核实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这些规定、文件你都不知道吗?”

  “你们虽然是集体企业性质,但却是市供销社下设单位,你们的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你们知道吗?”

  在谈话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教育下,陈中方终于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清醒认识,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实,2015年至2019年,玉环商城总经理陈中方、副总经理叶青华经过口头商量,先后五次以春节慰问的形式,违规给全体员工发放洗理费共计10.8万元,费用在商城管理费用中列支。

  2019年12月,玉环商城总经理陈中方、副总经理叶青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中违规发放的9.53万元予以收回。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下属单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是主管部门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表现。

  2019年12月,玉环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发出《主体责任履职建议书》,要求市供销联社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对本单位下属社企玉环商城主体责任履责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玉环商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集体企业也姓公,一分一厘的钱都不能乱花。违规给员工发放福利,看似关心关爱员工,实质上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漠视,是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玉环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坚决地说,“我们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惩戒与纠治相结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标签: 商城;玉环;纪检监察;派驻;违规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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