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12时起至9月16日12时止,三门县实行4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在伏季休渔期间,禁止一切休渔渔船离港。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也是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偷捕渔船和非法销售、运输转载渔获物等行为。
5月16日晚上,三门浦坝港派出所民警在方山码头巡查时,查获一艘正要准备下海捕鱼的“三无”船,民警当场阻止了该违法行为。
这艘“三无”船为泡沫船,长12米,宽2.5米,四周是钢管做的栏杆,构造简单。船上放着8桶柴油、固定渔船用的铁锚、制作捕鱼网网口的尼龙绳,没有救生设备。设想,如果遇上大风浪,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浦坝港派出所民警陈统统:“当时有一辆可疑的车先开过来,我们对相关人员进行盘问,并在车里发现了船上用的导航仪器,以及淡水等东西,随后又过来几人,货车车厢上还载了一辆下海捕捞用的船。”
经调查,5名违法嫌疑人均来自临海上盘镇。今年5月14日,这5个人花2万多元购买了一艘泡沫船,后又花了2万多元自行改造。
当天晚上趁着夜色,5个人找了一名货车司机从临海桃渚镇把船载到三门县方山码头,准备从这里下海去到舟山嵊泗渔场偷捕渔货。
浦坝港派出所民警陈统统:“我们通过询问调查,发现违法嫌疑人对禁渔期内禁止捕捞渔货的意识比较淡薄,我们当即制止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并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目前,该艘“三无”船已移交渔政部门进行处理,相关人员也已移交到其户籍地的政府部门处理。
禁渔期以来,三门已有4人涉嫌非法捕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7日,三门县公安局重拳出击,连续破获3起非法捕捞案件,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海产品百余斤。
5月7日凌晨,健跳派出所获悉1条非法捕捞线索,有人在健跳港非法捕捞。该所民警立即到港口开展布控,凌晨1时许,民警在海边滩涂上将正在使用地笼网捕鱼的刘某(男,62岁,健跳镇人)、陈某(男,64岁,健跳镇人)当场抓获。
5月7日晚,沙柳派出所组织开展沿海巡查工作,民警在旗门港海域正中央发现有人使用网具进行捕捞。21时,民警在岸边将捕完鱼上岸的叶某(男,58岁,沙柳街道人)当场抓获,并查获海产品42斤。8日凌晨,另一犯罪嫌疑人叶某(男,43岁,沙柳街道人)主动来到沙柳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利用7张“密网”在旗门港海域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
目前,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禁渔期间,严打非法捕捞行为。
提醒!提醒!提醒!
从2020年5月1日12时起至2020年9月16日12时止,三门县实行4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伏休期间禁止除钓具外的所有捕鱼作业类型,请广大渔民朋友自觉遵守伏季休渔规定,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严打休渔期违法作业,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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