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保障力度的意见》。
2月25日,这条解决企业用工难的《意见》正式发布,新员工就业补贴、返台来台交通补贴、防疫风险保障......一起来看《意见》亮点。
1.提高新引进员工就业补贴
对首次来台州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台州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每人的一次性补助标准提高到2000元。
2.给予自行返台来台员工发放交通补贴
对2月底前,通过铁路、客运汽车方式自行来台的企业新老员工,车票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其中列车车票补贴按不超过二等座标准;
乘飞机(包括包机)返回补助标准提高到机票费用的三分之二;
对自驾返台的员工,可参照同地区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助,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补助。
3.加大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为我市民营企业一次引进职工5人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实际在企业履行合同3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8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1300元。
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在市外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设立“劳务协作联络站”,经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按照为我市民营企业引进员工的数量进行补助,每个“劳务协作联络站”最高补助10万元。
4.给予劳务合作补助
强化与劳务输出大省对接,鼓励各地签订对接点劳务合作协议,对一次性介绍20人以上省外人员来台州就业的省外主体(包括企业、行业协会、社区、村及其他各类组织)按300元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5.给予职业技工院校学生顶岗见习实习补助
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参加企业顶岗见习实习,给予18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生活补助。3月15日前到企业参加顶岗见习实习的学生,按实给予报销交通费用。
对在企业复工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优秀毕业生等各类评先评优、国家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评定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推行台州市“务工无忧”保险方案
为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每人最高50万元的防疫风险保障,保险期限为1年。
PS: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原相关补助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疫情响应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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