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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先行 台州供电出台20项举措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2月12日 来源: 浙江在线 编辑 赵静

  “只要看看企业的用电负荷曲线,再与去年同期比较,就能掌握企业复工的信息,电力保障及时跟上。”国网天台县供电公司营销部客户经理许周翔说。为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11日,国网台州供电公司出台做好疫情防控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20项举措,主动对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等,配置一对一的客户经理,密切关注企业复工情况,及时了解用电需求,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加强电力供应保障

做到24小时安全可靠供电

  在玉环,得知需要复工的玉环巨鹿塑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线路发生故障后,玉环公司和宏创集团不停电作业中心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采用不停电作业的方式,仅用时1小时就完成了故障修复。

  “供电部门把服务做在前,给我们企业复工解决了后顾之忧,这个电,很及时!”该企业负责人蒋良华非常开心。

  面对疫情,如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台州供电公司调控中心组建两批由24名调控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认真梳理“全市疫情保障单位明细”,加强全市医院供电线路的重点监控,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等的保供电,制定专项供电保障方案,确保防疫重点单位的可靠用电。

  同时,组织红船党员服务队开展电力设施设备的特巡,以无人机巡线、红外测温等方式,全方位保障电力可靠供应。

全力推行线上办电

落实用电优惠政策

  疫情当前,“在线审核、在线分析、微信会议、远程指挥、云平台”成了日常办公的手段。客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电费缴纳等各类用电业务,实现业务“不见面”办理;95598电话24小时值守,以最快速度修复电网设施故障、恢复供电……本着“疫情问题不放过、停电问题不放过、客户问题不放过”的原则,供电服务指挥中心努力协同运检、营销、调度三线,按照“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效率高”的原则,为用户生产用电开辟办电“直通车”。

  为全力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台州供电大力落实用电优惠政策。

  对于疫情期间无法复工的企业,可以向供电部门申请变压器暂停、减容,暂停期间不收取基本电费。

  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实行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政策。

  对租赁电网企业临时变压器的电力用户,全额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费用或相应延长设备使用时限;对已签约的智慧电务电力用户,全额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费用。

建立一对一服务清单

协助精准高效防控疫情、复工生产

  2月11日,黄岩供电公司专项服务班组先后走进浙江赛豪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高奥卫浴有限公司等四家首批复工企业检查用电设备设施。

  企业复工,电力先行。台州供电针对复工企业,成立专项服务班组,检查电力设施,保障企业复工生产供电安全可靠,为企业安心生产吃下定心丸。同时组织7×24小时抢修值班,遇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以最快速度恢复企业供电。

  2月10日下午,路桥公司红船党员服务队来到浙江肯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用电需求进行摸排和指导安全用电,为该企业复工用电提供保障。

  2月11日,温岭公司组织人员走访浙江铭振电子有限公司等首批多家复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用电需求,宣贯供电部门疫情期间惠民便民助企举措。同时,指导客户通过“网上国网”APP进行办电业务线上申请,对企业办理的暂停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避免了疫情期间办事人员往返营业厅的麻烦。

  【浙江新闻+】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省电力公司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国网台州供电公司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五方面20项惠民助企举措。

突出排查指导,保障可靠供电

  1

  实时跟踪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加强电网设备运行监控,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坚持“一次到位,修必修好”原则,95598电话24小时值守,以最快速度修复电网设施故障、恢复供电。

  2

  针对疫情防疫重点单位及企业新增用电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统筹安排设计、施工及物资设备供应,确保高效完成配套供电工程建设改造任务。

  3

  按照“一线一案”、“一户一册”原则,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提供外部线路特巡、用电设备特检服务。对全市疫情临时隔离点、临时疫情检查站等场所发放《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突出费用减免,保障疫情防控

  4

  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疫情防疫期间,对防疫定点医疗机构、临时隔离治疗点等单位或场所,免费提供临时供用电设备;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新办或扩容的,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免费设计、施工。

  5

  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允许客户即日起在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业务时,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

  6

  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实行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政策。

  7

  对租赁电网企业临时变压器的电力用户,全额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租赁费用或相应延长设备使用时限;对已签约的智慧电务电力用户,全额减免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费用。

突出线上服务,保障客户需求

  8

  引导客户通过“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电费缴纳、业务申请、账单查询、发票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用电业务,实现业务“不见面”办理,减少流动交叉感染。

  9

  对疫情防控单位和企业的用电需求,开展点对点分析和点对点指导,当天确定项目方案,原则上48小时内实现送电。

  10

  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1

  积极应用电力大数据技术,辅助做好小区居民流动情况分析,动态监测复工复产电力指数,支撑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和宏观经济运行研判。

  12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居民客户欠费不采取停电措施,实现“不出门、不接触、不停电”服务。

  13

  根据国家及省发改委政策,2020年2月起,降低农业生产电价0.1元/千瓦时。

  14

  主动告知全市大工业用户临时调整基本电费结算规则政策,确保电价优惠政策有效落地。

  15

  延伸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企业用电项目投资界面,减少投资成本。加大能源综合利用投资力度,持续推进分布式能源开发,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16

  落实供电所与当地乡镇(街道)的专人专班联络机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落实网格化管控,全面满足复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用电保障。

突出复工准备,保障有序复产

  17

  利用电力监控数据及时跟踪企业复工情况,指导协助全市高压用电客户做好复产后的涉电准备工作。

  18

  主动对接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政府复工安排,实施一对一“专属”服务,加快项目投产。

  19

  尽早办理电网工程建设手续,落实建设资金、施工队伍、设备物资以及防疫医疗保障等措施,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安全有序组织在建电网工程分批次复工。

  20

  主动服务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需要,合理安排电网项目,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民生工程。继续实施电网建设发展“三年大会战”,全力推进沿海能源大通道建设,500千伏岙坑变等4个工程迎峰度夏前投运,主网项目开工22个、投产21个。

标签: 疫情防控;复工;保障;供电公司;生产企业;电费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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