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的复函》,标志着华海正式获批开展律师工作,公司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华海药业律师事务所已相应成立,公司律师执业证书将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申领。据悉,华海药业律师事务所也是台州市首家企业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华海产业领域的不断拓展和产业链的不断延伸,以及改革调整、转型升级,“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市场环境愈加复杂、法律风险的压力日益加大。同时随着华海母子公司管控模式的进一步优化,业务管理的进一步下沉,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亟需加强。原法务部组织架构已无法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设立公司律师事务所成为新形势下公司法务管理的新模式。
据了解,公司律师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一种职业律师。2018年,司法部在相关意见中指出,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根据2019年正式实施的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依法享有律师执业权利,对公司在法律诉讼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例如,以前在办理涉及公司主体的案件中,公司的法律工作人员只能提供一些证据材料,必须由外聘律所执业律师负责其他工作。而成为公司律师后,就可享有在司法机关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质证、辩论、辩护等工作职权。
华海律师事务所成立是建立公司内外部风险防控机制的需要,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对不断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完善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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