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今年7月,台州市出台了《关于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9〕37号),为大学生送出“大红包”。近日,《台州市高校毕业生集聚政策兑现细则(试行)》出台。
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就业补贴兑现细则!
01
补贴对象
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非绝对控股工业企业就业(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及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派遣公司除外)的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担任法人除外)。
02
补贴标准
♦取得大专学历或高级技工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350元/月的补贴。
♦取得本科学历或技师证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450元/月的补贴。
♦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给予每人600元/月的补贴。
03
办理程序
申请材料
☆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 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 就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 最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说明书。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 就业服务机构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复核和审核,查询高校毕业生社保缴费和以往就业补贴申领情况,确定本次补贴起止时间、金额;
3. 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或公共就业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的,报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作出决定后,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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