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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立改!台州一企业从“黑名单” 到“纳税百强”引发热议
2019年11月05日 来源: 中国税务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三起联合惩戒税收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其中提到,浙江台州某科技公司从被列入“黑名单”到改过自新,一举成为地方纳税百强企业的故事,在当地引发了强烈反响。日前,台州市税务部门专门就此组织了座谈,请各方人士就此案例各抒己见。

  CFP图

  案例回放

  最近,浙江台州某科技公司成为新闻热点,受到广泛关注。

  这家企业在近几年里经过了“过山车”般的经历。这是一家老企业,企业负责人於某已在台州打拼多年。2015年,於某由于资金回笼出现问题,企业资金紧张起来。此时,他经人介绍认识了“能帮忙少缴税”的会计老陈,其后於某重金聘请老陈专门为其公司做假账。2017年底,东窗事发,於某的公司被查出少缴税款150余万元。

  稽查部门依法对於某的公司先后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合计300余万元。面对这一结果,於某采用“拖”字诀,拒不履行税务处理决定。

  在以多种方式拒绝几次催缴通知后,於某等来了税务人员送来的有关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文件。为避免受到联合惩戒,他马上开始筹措资金,按要求分次将公司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缴清入库。税务部门根据规定将其录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系统,但未向社会公布,未对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接下来的一年多,於某吸取教训,改进经营,诚信纳税,企业进入当地2018年“纳税百强”名单,之后通过税政激励平台拿到了区政府特批的一块工业用地。随着公司跻身纳税百强,主动上门找於某谈合作的越来越多。2019年上半年,於某的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76.86%。

  眼下,该公司正在快马加鞭地进行新厂房建设,满怀信心地迎接新发展。

  纳税人说

  那些做假账的,其实很傻

  生意场上挑战多,诱惑多,但要守住底线,绝不能干违法的事。

  我经商多年,见过不少於某经历的那类“野路子”。五六年前我生意不景气时,不少人以“帮助”的名义向我推荐做假账的、卖假发票的,但都被我拒绝了。为什么?因为我觉得违法的事情不能干,这是底线,否则早晚鸡飞蛋打,做企业格局要大,谋长远发展。现在国家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创新做大,企业只要踏实努力,大有可为,那些做假账的,其实很傻。

  前不久,我有个在日本投资办企业十几年的朋友回浙江发展,表示是受中国现在良好营商环境的吸引。世界银行新近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去年的第46位跃升至第31位,迈向国际一流。他相信在这么好的营商环境里,有中国这么大的市场,守法经营的企业定会获得好的发展。事实的确如此。以我公司为例,今年3月,欧洲客户的资金断档,我们的资金一下子出现缺口。税务机关了解情况后,马上提供“绿色通道”审批,帮助我们在36小时内拿到了330多万元出口退税款,解了燃眉之急。这是我们长期保持“出口一类”及“纳税信用评级A类”企业享有的诚信红利。

  诚信经营的利益远不止于此,我公司参与制定的《汽车离合器铆钉推荐标准》被中汽协会离合器委员会颁布为行业标准,我们也在三门沿海工业城打造了集成式的铆钉小微集聚区,带动行业共同发展。我经常提到诚信纳税话题,大家反响热烈,现在已有超过1/3的园区企业凭借A级纳税信用拿到了低利率贷款。(浙江三门通顺铆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郑士旺)

  每当陷入困境

  诚信经营总帮我渡过难关

  看到於某的经历,我更加坚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

  我经营了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2007年从父亲那里接手时曾向父亲讨教经营秘诀,父亲只是强调要依法诚信经营。牢记父亲的叮嘱,多年来,我从不拖欠货款、员工工资和税款,连续多年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前段时间,由于市场对汽车零部件的精密度要求提高,企业急需升级产品,但因缺少抵押和担保,从银行贷不到款。此时有人提议在纳税上做些“小动作”,我心动过,但想起父亲的叮嘱打消了这个念头。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我认识到,父亲叮嘱的没错,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脚踏实地。

  税务部门知晓情况后告诉我可凭A级纳税信用申请“银税互通”贷款。很快,我就拿到了贷款,企业经营迈上了新台阶。后来,得益于对诚信经营的坚守,我获得一汽大众汽车配件定点生产的竞标资质,竞标对手因拖欠税款被列入“黑名单”失去了竞标资格。此后我们更加踏实生产、经营,出厂的每根变速箱轴承都印上了可追踪流程的二维码,设立高标准的精密度检测。凭借过硬的质量,我们陆续成为上海通用、上海大众等企业的定点配套单位。

  我发现,每当陷入困境,诚信经营总帮我渡过难关,於某的经历也证明了这一点。(浙江申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负责人 林大明)

  中介机构说

  同业共同抵制“旁门左道”

  於某案表明,诚信是企业的发展之本。而引导企业诚信纳税,除了实行诚信激励措施外,还要健全监督机制,达成自律共识。

  建议在当前对税收违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连带惩戒的法律监督基础上,实行同业监督、中介监督。同时,鉴于当前许多偷逃税款的渠道大多通过“内部”介绍,并在同业之间具有高度的可传播性和可复制性,建议同业内部对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的“旁门左道”进行共同抵制,达成自律共识,让这些违法行为失去“土壤”。

  2018年国家实施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加强自身信用管理建设,积极发挥中介职能作用,引导所服务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纳税,取得了一定成效。后续,税务部门和中介机构可在企业培训辅导、诚信监督上进行更多合作,调动涉税服务中介服务资源和人才力量,使之在规范企业诚信纳税上发挥更大作用。(临海中鑫金纬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 黄亚杰)

  弄虚作假

  逃税是在刀尖上行走

  作为一名已在税务中介机构工作近20年的老财务,我认为税务中介机构与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目的和作用是一致的,都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因此,对于於某案中会计老陈的做假账行为,税务中介机构要率先说不。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是企业的立足之本。当今,国家正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诚实守信者莫大的激励,同时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这使纳税是否诚信变成两重天的事情。在这种背景下,税务中介作为专业的服务力量,在帮助企业及时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同时,一定要向企业说明,在大数据时代,弄虚作假逃税是在刀尖上行走的行为,被查是迟早的事,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谋求长远发展。(台州金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人员 郭巧燕)

  税务人员说

  让诚信经营的收益

  大于歪门邪道的收益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逐利是商人的天性,没有法律监管的约束,难以期望企业自觉纳税。从税收管理的角度,税务部门只有联合相关单位,坚持服务与打击并重,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让诚信经营的收益大于歪门邪道的收益,才能促使企业遵从税法。本案例就突出体现了这一宗旨。

  实际上,企业的一切行为都可以理解为利益的导向,企业发展需要监管者适时引导,在偏离航线时促使其向守法的方向回归,在守法的时候为其加油守护。如此,企业才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 牟力群)

  联合惩戒是督促违法纳税人

  履责的成功尝试

  於某案表明,联合惩戒对涉案企业产生了震慑性影响,是促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关键性因素。这再次证明了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与多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重要意义。

  基于该备忘录,我国将违法纳税人纳入失信惩戒格局,对破解税务稽查案件执行难问题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在不宜轻易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下,如何督促违法纳税人自行履责,是近年来税务机关努力的方向,联合惩戒即是成功尝试。本案中,於某之所以起初怠于履行纳税义务,是因为其以为这样做更划算,但得知联合惩戒的规定后,迅速纠正错误。可见,对纳税失信主体实施恰当的信用约束措施,可以倒逼其提高税法遵从度。

  在让失信者碰壁的同时,还让守信者畅行无阻,并对及时改错的纳税人及时解除惩戒,符合条件的还予以奖励。本案中,於某就通过向诚信纳税的转变,得到真金白银的支持,这进一步激发了他对诚信的追求。因此,应建立长效联合奖惩机制。(台州市税务局公职律师 王典)

  学者说

  大数据时代

  信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值钱

  税收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融资方式。税收具有无偿性,逃税者就是要免费享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防范逃税,税法等法律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实践情况复杂,施行效果往往大打折扣。随着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出台,将税收违法行为与纳税信用等级直接挂钩,到后来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等联合惩戒措施,对逃税的打击效果日渐凸显。

  大数据时代,信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值钱。纳税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措施是顺应时代的产物,是赏罚分明的体现,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两项举措符合经济学的激励相容理论,将对我国税收征管工作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纳税人应充分认识到纳税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措施的意义,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在这种管理机制下,依法诚信纳税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会收获很多红利。相反,一旦因税收违法上了“黑名单”,会付出巨大代价。

  

  应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纳税信用的影响力,推动市场自身去优化营商环境。(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 董根泰)

标签: 纳税;诚信;联合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夏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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