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9月20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余磊 记者 金晨)9月18日下午,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某水产公司在运输河豚鱼途中不慎将三大袋一百余条河豚掉落在公路边,河豚含有剧毒,烹制不当后果不堪设想……
路上百余条河豚鱼被人捡走
“一辆水产车经过人渡路上时,掉下三大袋河豚鱼,被人捡走了……”9月18日下午4时许,前所派出所接到前所街道农业银行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
河豚鱼的血液和肌肉、内脏等部分含有河豚毒素,毒性极强,0.5毫克即可致人死亡。河豚鱼中毒,死亡率为60%,且死亡多发生在中毒后6~24小时内。
值班民警蔡晓蔚获悉这一险情后,意识到问题严重,迅速带领4名辅警赶到现场处置。经向报警人员及周围群众了解到,当天下午3时30分左右,一辆水产公司的送货车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绳子松动,三大袋百余条河豚不慎掉落在了路边。这时,有两名经过此地的群众看到路上遗失的这三袋鱼,在明知道河豚有毒的情况下,他们不顾周围群众劝阻,将河豚分别装到自己的三轮车上带走。这一幕,恰巧被附近的农业银行营业点工作人员看到,为防范群众中毒,于是他们联系上了派出所民警报警。
此时,已是下午4时多,离做晚饭时间已经很近,万一群众自己烹饪或者分给邻居食用,后果不堪设想。为此,蔡晓蔚紧急通知所内的工作人员通过事发地周围视频监控查找两名捡走河豚鱼的群众,同时他们在现场周围调查走访,以便快速获得两名群众的身份信息。
半小时就发现河豚鱼下落
很快,通过民警的多方努力,两名捡走河豚鱼的群众身份已经锁定,一人是住在附近的一名环卫工人,另一人是前所街道某村的居民。
随即,蔡晓蔚联系前所街道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帮助查找两名群众。几分钟后,环卫工人的电话通了,他告诉民警自己将一袋河豚丢在了马路边的垃圾桶内,另一袋则带回了家中准备食用。
经过寻找,蔡晓蔚等人在离现场不远处路边的一个垃圾桶中找回了这袋河豚。随后,民警通过环卫工人提供的住址,在其家中找回了最后一袋河豚。
下午4点半左右,村干部也电话联系上了另一名捡拾河豚的群众,在村干部的告诫下,该名群众主动将一袋河豚送了回来。
经过仔细确认没有其他人拿走河豚鱼时,安全隐患消除了,民警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历时仅半个多小时,民警成功寻回了丢失的全部河豚鱼。经过询问,捡拾河豚的两名群众都知道河豚鱼有毒,但他们没认识到河豚的毒性如此危险,好在还没有来得及食用,险些酿成大祸。
民警当即对这两名群众进行批评教育,他们最终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警方提醒:普通群众千万不要私自加工食用河豚鱼,只有是通过专业培训过的人处理野生河豚才能达到可食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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