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根据《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计划编制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社会各界可以就明年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提出建议。
✦立法建议项目应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全国人大“三个重点领域”和省委加快“六个一批”立法任务,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迫切需要地方立法规范和解决的问题,并属于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
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法规名称,并对立法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等作出说明,有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法规草案建议文本。同时应注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立法建议项目及相关材料请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送交至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23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510150
传 真:0576-88511595
电子邮箱:TZSRDLFC@163.com
对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会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对立法必要性强且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将建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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