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8月1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汪安琦 记者 罗亚妮)近期受台风“利奇马”影响,我市出现较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部分进出口企业的货物因水浸等原因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
有企业可能会问:保税进口的物料和生产出来的成品因水浸、雨淋受损,没法再用了,能自行处理吗?
台州海关提醒企业,如因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保税货物灭失、短少、损毁等情况的,切勿擅自处理,切记切记!
据台州海关保税监管科关员介绍,根据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相关管理办法,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经海关核实后予以免税核销;对虽失去原使用价值但仍可再利用的,海关将按照审定的受灾保税货物价格、其对应进口料件适用的税率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核销。
台州海关提醒各加工贸易企业业主,受灾保税货物情况应及时向台州海关报告,海关将视情派员核查取证。企业后续可凭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赔款通知书等资料在规定核销期内向台州海关加工贸易管理部门报核,确保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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