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台州市人社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从8月1日起,台州市本级的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流程和资料被简化,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这次新政,相当于为失业者开通了一条“绿色通道”,今后,台州市本级将取消领取失业金人员每月现场签到,就业登记不用跑,申领失业金也将更方便。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所需的材料被简化了,“之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求职证明等多种材料才能办理,实现一证通办后,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比对参保信息查询失业原因,即可判断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失业人员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能申领失业金,当场即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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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本月起,市本级还实现了“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核准支付一件事”。
简而言之,就是之前的失业登记与申领失业保险金分为两件事,需要填两张申请表,提交重复的材料。而现在,进行失业登记时,可一并申领失业金,只需填一张表、提供一次身份证(或社保卡)。
而取消每月失业现场签到,则为很多失业者减轻了负担。在8月1日之前,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金人员均需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才能每月按时收到失业金。
“本月起,市本级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无需到现场签到,只需通过手机‘台州人社’或‘台州掌上人社’微信公众号动动手指签到,失业保险金即可按月直接发放至社保卡。”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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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从本月起,通过就业和社保系统信息协同共享,市本级实现参保人员自动就业登记,参保职工及单位经办人员不用跑来跑去了。而在此之前,劳动者入职后,单位或职工要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并填写《就业登记表》才可以办理。
新政虽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但该负责人提醒,取消现场签到手续,是为了给失业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并不意味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能领取失业金。
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包括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应在一个月内及时主动告知经办机构。如果出现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冒领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将责令退还待遇;情节严重的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并计入个人信用记录。
“为防范和杜绝冒领、诈领失业金的情况发生,我们将通过大数据中心与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强化分析比对,作为是否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依据。”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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