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25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王涵希)“刚刚央视新闻里播了黑名单联合惩戒的新闻,小王,执法服务群里转发一下!”
“好的,马上转发。”
刚刚忙完一个举报案件接待工作,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综合股的办公室里传出这样的对话。
为了更好地做好税务稽查工作,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建立执法工作站,依托网络平台,及时向辖区内部分被稽查纳税人开展税务辅导。
广泛宣传:让更多的纳税人知道“黑名单”
自“黑名单”制度实行以来,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断加大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宣传力度,着力扩大税收“黑名单”的社会影响和震慑力,营造“做诚信纳税人”的社会氛围,促进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9年,“亲清税企”大走访期间以及“执法+服务”专题企业家座谈会上,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工作人员为纳税人详细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通过案例,讲解了案件公布标准和内容、“黑名单”企业限制措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行政司法救济途径等内容,并深入解读诚信守法企业、违法失信企业在享受便捷办税措施、评定各类资格等方面的不同政策对比,激励纳税人守信经营、依法纳税。
日常宣传不打烊:在每年4月的税收宣传活动期间,积极与各辖区税务局联络,将黑名单宣传与各辖区的税收宣传活动实时结合,进驻各办税服务厅开展流动驻点宣传,有效扩大宣传范围。
“让更多的纳税人知道‘黑名单’,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纳税人因缺乏认知而漠视黑名单,以致‘自缚手脚’不利工作生活。”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一名工作人员说道。
定向宣传:让被稽查企业免上‘黑名单’”
为了帮助被查企业不上 ‘黑名单’,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各专项检查工作的自查环节,开展了颇有成效的“黑名单”定向宣传。
在自查阶段与企业财务负责人沟通时,检查人员一并讲解税收“黑名单”制度,强调纳税信用的重要性,对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在自查中应实事求是予以反映,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幻想成为“漏网之鱼”;并要求财务负责人在回到企业后要加强和法定代表人的汇报沟通,争取法定代表人对自查的理解、重视和支持。
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负责人认为,“此举能更有效地提高纳税人对‘黑名单’的认知,让他们更透彻地了解税收违法的代价,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推进台州税务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广泛的宣传,“黑名单”的涉税违法成本之高更被纳税人所熟知,“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纳税人在日常经营中不断加强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增强了税法的威慑性,更有助于台州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氛围,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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