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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出台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019年06月24日 来源: 台州日报

  二次供水是高层住宅普遍采用的供水方式,设计是否规范、工程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饮水安全。近日,临海出台《临海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暂行)》,对新建、在建和已建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按“规范新建、控制在建、逐步整改接收已建”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运行管理、统一收费标准”原则予以规范。

  “原先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开发单位自行建设,委托物业进行维护管理,代收水费。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存在设施差异大、运维不规范、水质二次污染、水费高等问题,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临海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王建军介绍,在考察省内二次供水工作,并借鉴杭州、绍兴等地的先进经验,临海结合实际出台了管理办法。

  据介绍,管理办法明确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的法规依据、设施内容、适用范围、职能分工,推行统建统管,发挥专业单位的专业能力,切实提高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服务品质,保障饮用水安全;明确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建设标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对于未建的高层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自行建设或委托属地供水企业建设,设施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单位委托属地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在建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自行整改或委托属地供水企业整改,设施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单位委托属地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对于已建成并正式通水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按照“成熟一批、改造一批、接管一批”原则逐步规范,根据设施情况和业主意愿上报改造,设施改造费用由业主、临海市财政和属地供水企业三方共同承担,其中业主承担高层住宅“一户一表”改造费用,其余费用由临海市财政和供水企业各承担50%。未改造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延续原有管理模式。

  据统计,临海市区现有68个二次供水高层住宅小区,共116个泵房(不含公建类小区),二次供水用户约3万户。王建军介绍,移交给属地供水企业管理的高层住宅实行同网同质同价,按照“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制模式”管理,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水费价格统一按普通居民水价执行。


标签: 高层住宅;供水设施;临海市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夏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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