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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玉环对偷倒污泥者开出大额罚单
2019年06月20日 来源: 台州晚报

  深夜,往悄无人烟的郊区空地上偷倒污泥、垃圾,偷倒者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被电子探头抓个正着。最近,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一桩偷倒污泥案进行立案调查,并开出了一张“巨额罚单”。

  近日,在玉城街道仓荣路城北学校南侧的一块空地上,两台挖掘机正在清理这块空地上的残余污泥,按照“谁乱倒谁清理”原则,责令当事人自行清理,将一片污泥载入工程车里陆续运走。这片污泥是从何而来的呢?

  时间回到今年一月下旬,该局玉城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玉城街道仓荣路城北学校南侧空地有擅自排放污泥情况。执法队员立即赴现场勘察,发现该处空地为仓坑村闲置土地,空地西侧有大量污泥,且有明显轮胎碾压痕迹。

  后经测量,周边覆盖污泥的土地面积达到了整整1200平方米,执法中队立即决定立案处理。

  立案后,进一步取证显得有些棘手,但案发地周边的一个“取证利器”很快出现在执法人员的视野——空地旁公路上方的监控探头,队员立即赶赴公安部门查取证据。

  经调取该处探头的监控视频,案件的真相很快浮现了出来。视频记录了1月15日0点39分起至4点10分,两辆绿色车身、表面喷涂为某某清运2号、31号的工程车往返运输至案发地,期间分别倒污泥各5车次,共计排放污泥10车次。

  次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车辆的车牌号,对违法当事人某某清运公司发送了接受询问调查通知,并邀请仓坑村村干部作证人配合调查。后来,在充足的视频证据面前,该公司员工陈某交代了公司组织运输倾倒污泥的事实,同时仓坑村村干部李某也配合作证,使得该起案件的证据链进一步完善。

  近日,在确认现场清理基本完毕后,该局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程序对该起案件作出合理查处,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拟开出十万元罚单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标签: 空地;罚单;执法部门;玉环;行政处罚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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