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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向污染者说“不”!三门一企业损害环境,赔偿近300万
2019年06月06日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崔邓罗 记者 罗亚妮
 

  企业生产剩下的危险废物怎么办?三门的这家公司将危险废物倾倒在煤里通过锅炉焚烧处理。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对此行为提起浙江首例大气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来企业花90万能解决的问题,最终却赔偿了近300万,包括企业负责人在内的11人,还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6月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崔邓罗 记者 罗亚妮)据悉,该案中的企业宏立公司(化名)从事合成革生产,二甲基甲酰胺(DMF)是其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后会产生危险废物DMF精馏残渣——DMF精馏残渣为黑色油状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具有毒性,可能会导致急性中毒、肺水肿等症状,严重者会导致昏迷、死亡。按照规定,这些残渣要作专业处理,每吨废物处理约需数千元。

  为了省下这笔钱,该企业动了歪脑筋。2010年投入生产以来,该企业将DMF精馏残渣运到锅炉房,倒在煤里面,再用铲车搅拌,最后焚烧。据统计,这家公司通过焚烧累计排放DMF精馏残渣300吨以上。按照每吨精馏残渣处理费3000元计算,共通过这种方式“节省”90万。“如果通过正规渠道处理的话,我们企业的利润就更低了,这样做是为了节约成本。”企业负责人郑某说。

  经群众举报,2018年4月,三门县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此案移送三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三门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这一判决正式生效,被告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大气污染看不见摸不着,如何落实证据?三门县检察院协同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联系了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等单位,对此案环境损害进行评估鉴定,对大气环境损害作出精确界定。“烧掉一桶精馏残渣,工厂会给我们小工20元工钱。”锅炉工宋某交待。根据工钱记录,检察官推算出宏立公司焚烧的DMF精馏残渣数量至少300吨以上。

  经评估认定,宏立公司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251.163万元,另外,评估费用15万元。

  2019年4月,宏立公司因环境污染罪被判处缴纳罚金30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人民币251.163万元,并承担主要属性分析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15万元。而包括总经理在内的11个人,因参与违法处理危险废物被判处刑罚。

标签: 三门县;焚烧;生态环境;大气污染;生产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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