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马迁在《史记》中的记载,在秦统一之后,公元前214年前后,曾经发生过一件重大的事情,无论是对于政治来说,还是对于思想界来说,都是无可回避的一个重大转折。从一般的视野来看,这是秦始皇取得极大成功的时候。这一年,秦军夺取了陆梁地区,并设置桂林、象郡、南海等郡,这是秦完全收编了“百越”地区,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同时,秦又在西北驱逐匈奴,派蒙恬渡过黄河去夺取高阙、阳山、北假一带地方,筑起堡垒以驱逐戎狄。也就是说,在定鼎中原的背景下,秦在南北的军事行动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大一统的帝国,俨然建立起来了。
在帝国威望与日俱升的背景下,难免就会有出现阿谀奉承的人,这在历史上似乎是难以避免的。为了庆贺帝国的伟大突破,秦始皇在咸阳宫摆设酒宴,始皇帝的顾问官七十位博士们纷纷上前献酒颂祝寿辞。既然是歌功颂德,就难免会有人言过其实。有个叫周青臣的仆射就极力称颂秦的丰功伟绩,他说,从前秦国土地不过千里,仰仗秦始皇的神灵明圣,得以平定天下,驱逐蛮夷,所以,凡是日月所照耀到的地方,没有不臣服的。而且,秦始皇把诸侯国改置为郡县,人人安居乐业,不必再担心战争,功业可以传之万代。所以,始皇帝的威德,自古及今无人能比。这些话,自然也是让秦始皇高兴的,毕竟也是对事实的一种描述。
可是,秦对于历代制度的变革在当时是有争议的,主要集中在秦始皇把分封制改为郡县制,很多人不能接受。当周青臣这么称赞秦始皇的时候,自然也就有人不满意。博士齐人淳于越当场就反驳,他说,殷朝、周朝统治天下达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给自己当作辅佐,而如今始皇帝拥有天下,由于采用郡县制,嫡亲子弟却是平民百姓,这样的话,一旦出现象齐国田常、晋国六卿之类谋杀君主的臣子,没有辅佐,谁来救援呢?“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淳于越的这个说法,自然也是非常激烈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秦始皇(秦帝国)来说,面临着一个重大的考验,也就是,秦帝国当如何有效地进行统治?
秦始皇看到这种剑拔弩张的情形,心里自然不高兴,于是,他需要让李斯来做个决断。该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呢?李斯提出来的建议,就是后来深刻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焚书”。按照李斯的说法,历史总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即便是五帝的制度也不是一代重复一代,夏、商、周的制度也不是一代因袭一代,可是都凭着各自的制度治理好了,这并不是他们故意要彼此相反,而是由于时代变了,情况不同了。现在秦统一天下,建立起万世不朽之功业,这本来就不是愚陋的儒生所能理解的。况且淳于越所说的是夏、商、周三代的事,哪里值得取法呢?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始皇帝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
现在儒生们不学习今天的却要效法古代的,以此来诽谤当世,惑乱民心。所以,李斯建议,“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李斯实际上是对于像淳于越这样儒生以古论今(讽今)的这种行为方式的不满,而且,在李斯看来,这种行为方式实际上是动摇政治统治之根基的、必须予以禁止的。怎么办?“别黑白而定一尊”在李斯看来,这是大一统政权的恰当选择,为了避免一些不合时宜的议论,秦帝国的统治,必须是“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一切对于统治的权威性有所质疑的行为方式,都必须被禁止,焚书以达到统一思想、行为就成为了最佳的选择。这个建议就是“焚书”,在秦始皇的首肯之下,成为了大秦帝国的重要国策。
“别黑白而定一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秦对于帝国思想文化的极端掌控。在李斯的设计中,这是达到有效统治的最佳方式。李斯的这个思路,其实也是一贯的,在秦统一六国的时候,在面对天下初定的形势下,李斯给秦始皇的建议就是“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这也是意味着对于大一统的帝国来说,最为有效的统治形势是在思想观念上也保持高度一致,这样的观念,我们在之前的墨子那里,或者在之后的董仲舒那里,都可以看到。如果从单纯追求制度的有效性来说,这样的方式确实是可以达到很高的效率,但是,若从制度的活力和思想的活力层面来说,则是被深深限制的。秦帝国之所以会采取这样的策略,跟他们对于统治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的树立的追求是分不开的,但是,这样一来,也使得秦帝国在追求制度有效性的道路上,跟和合的主旨渐行渐远。如果说,唯有和合包容才是长久生命力的表达的话,那么,可能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秦是二世而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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