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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整治风暴来袭!为期40天,再不自动清理,拖移!
2019年01月17日 来源: 台州交警发布

  在一些道路上或小区内

  有一些汽车停放在路边

  有的长期占用车位停放

  而这些车满身灰尘、无人问津

  被人们称为“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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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们不仅占用公共资源

  还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垃圾

  市民对此意见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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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 点 来 啦 !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清除路面安全隐患,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决定从1月10日起至 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占道“僵尸车”排查整治行动。

整治区域

  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含两侧人行道、路面停车泊位)。

整治重点车辆

  在公共道路上长久停放,其外观状态足以使人认为属于被弃置的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和两轮、三轮摩托车)。

  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地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一旦发现“僵尸车”私占公共停车位置的,联系车主及管理人,督促其在规定期限自行清理。对通知后未及时清理的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实施拖移,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做好登记备案。

  对拖移的“僵尸车”将采集车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查询”、“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等系统查询比对车辆相关信息(含车辆所有人、车辆检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其他涉案等信息),并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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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醒

  如果车辆已无使用价值

  达到报废期限或者需要报废的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车辆交由

  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进行回收

  并到车管所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标签: 僵尸车;报废期限;汽车回收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夏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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