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台州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的意见》,台州市级及各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于12月28日起正式进行调整。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此次市级及各县(市、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有提高也有降低,是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综合医改暨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医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再结合台州实际而确定的。
在提高价格标准的项目方面,提高了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平均提高幅度20%;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幅度为20%;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了25%;颅内(脑内)血肿清除术、大脑半球胶质瘤切除术等四级手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也提高了,提高幅度为20%;还有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等精神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了30%等。
值得关注的是,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像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2元/次、方便门诊诊查费为5元/次;急诊诊查费调整为15元/次;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诊查费调整为13元/次;中医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6元/次等。还有专家门诊诊查费,副高、正高职称分别调整为17元/次、20元/次;中医副高、正高职称分别调整为20元/次、23元/次;国家级名老中医调整为80元/次;省级名老中医调整为40元/次等。
诊查费标准调整后,各级公立医院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应开设方便门诊,方便患者购药。
而价格标准有所降低的项目,包括磁共振扫描、CT等部分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价格降低10%;血清蛋白电泳、蛋白质指纹图谱等部分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降低10%;按规定可以另收的材料和胶片等耗材价格也被调低,取消耗材加成,实行耗材销售零差率,免收数字影像服务费等。
另外,中药饮片加成率下降10个百分点。加成率下降后,各地将要认真按该通知和《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确保中药饮片降价到位。降价后的中药饮片价格,低于公布信息价的,按降价后价格执行;高于公布信息价的,按不高于公布的价格执行,下浮不限。
记者还了解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落实各项控费指标的监管和考核。各公立医院也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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