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玉环某村党支部副书记的曾贵没想到,自己因为纵容弟弟曾明打击报复村民被判了刑,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审员的资格也被免了。
1998年,曾明在玉环沙门镇办了一个液化气站,但不少土地都没有审批手续。去年,村民张华先后向玉环市国土局、电视台等单位举报该液化气站存在违建问题,后来液化气站被停业整顿。为此,曾明内心一直愤愤不平,意欲报复张华。
去年年底,曾明找到当地的“混混”于横,让其吓唬张华。由于不熟,于横没有马上答应。曾明想到大哥与于横较熟,便向其求助。
“刚开始我跟弟弟说,事情过去了就算了,但禁不住他好说歹说,最后我让于横对这事上点心。”曾贵事后说。
此后,于横找来了刚刚刑满释放的杨波,杨波又找了湖北老乡王亮。过了几日,曾明带着杨波、王亮到张华家附近“蹲点”认人,无奈张华都不在家。
今年1月20日下午1点左右,两人又在张华家门口守候,看见张华骑着一辆三轮车迎面开来,杨波一把冲到了车前,拿着一根棍子,说要收拾他。被吓坏的张华逃到了隔壁家里,杨波、王亮则紧追不舍。三人推搡之间,玻璃门也被推破,邻居报警了,杨、王二人这才收手。
因东窗事发,杨波、王亮被公安机关批捕,曾贵拿了2万元,于横拿出6000元,交到了张华及其家属手中。
玉环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明、曾贵、于横、杨波公然藐视国家法制和社会公德,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持凶器拦截、追逐、恐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近日判决曾明、曾贵、于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杨波有期徒刑九个月。(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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