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9月12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金鑫 杨斌)说到驾校教练,除了向学员传授驾驶技术外,更应该以身作则,做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然而,这位教练的行为,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9月6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三甲中队与往常一样组织警力加强路面巡逻管控。17时左右,当中队民警巡至机场路路段时,发现一辆浙J2**4学教练车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进行驾驶培训,遂驾车上前依法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上的教练员陶某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还穿着拖鞋教学,随后通过移动警务通将该车输入查询,一查不知道,查了,让现场民警吓了一跳,这辆所有人登记为黄岩某驾校的教练车,在2016年11月份至2018年6月16日期间,交通违法行为达10次,累计扣分达49分,基本都是闯红灯、超速、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其中有一次交通违法是超速达50%以上,且车辆的年检到期日为2017年6月30日,整整超过一年时间。
查获后,教练员陶某一味的为自己辩解,表示车辆有这么多交通违法根本不知情,而且有些违法是学员操作不小心造成的。针对这一情况,现场民警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对车辆依法进行扣留,对陶某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将约谈该汽校。
事后,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陶某作出罚款2020元,记49分的处罚。
小编有话说:我们常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身为驾校的教练在教给学员知识的同时,更要以身作则,做好榜样,如果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都这么淡薄,又如何能给驾校的学员作出表率,培养出合格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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