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部分驾驶员都养成了良好的习惯,可有些驾驶员还抱有侥幸心理,更奇葩的是这位司机是一名教练员居然也酒驾了,而且开着教练车,结果被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还丢了饭碗……
8月1日19时,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前所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章安街道柏加王村加油站路段设卡查处滥用远光灯,同时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19时58分左右,远处一辆教练车见交警设卡,慢了下来,接着往路边小路转弯。现场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25.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据驾驶人徐某交代,当晚18时左右,他和学员张某一起在一家海鲜排挡吃饭,期间两人都喝了一罐啤酒,饭后,张某坐在车上练习使用灯光,练了一个多小时后,准备开车回考培中心,张某想开车,教练徐某觉得自己喝的少没有什么问题,就去驾驶教练车,不料被交警查获。
民警表示,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要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作为一名专门教授别人如何驾车的教练,徐某“知法犯法”,未能起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不但失去了驾驶资格,同时也丢了饭碗。
交警部门提醒,希望徐某的教训能够给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们提个醒儿切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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