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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台州市区仅3天允许燃放鞭炮
2021年01月29日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牛年春节已进入倒计时,一些市民想着要置办一些烟花爆竹给新春佳节增添喜庆的气氛。那么,今年春节期间,能燃放烟花爆竹吗?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全部行政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仅允许在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021年2月11日、2021年2月12日、2021年2月26日)这三天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政府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加油站、车站等区域一百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台州市区烟花爆竹销售时间共5天,分别为农历腊月二十八、腊月二十九、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2021年2月9日至2月12日、2021年2月26日)。

   年关将至,台州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也被提上了日程。目前,椒黄路三区应急管理部门已经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进行了合理布局,并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确保市民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新年。

   为保障市民燃放安全,黄岩区春节期间将设置25个“户外帐篷”形式的临时销售点,每个销售点均办理了2021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统一挂“黄岩功效烟花爆竹X号销售点”的红色横幅。

   路桥区则将以移动板房形式设置93个临时销售点,所有设点避开占道经营,不影响城市美观,周边50米范围内不设置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路桥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牟洪斌告诉记者,安全性是首要考虑因素,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均配置不少于1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并按要求配备了充足的消防设备,店内做到烟花爆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上墙,张贴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悬挂“2021年度烟花爆竹专店经营点”横幅和举报电话。

   椒江区应急管理部门已经发布了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公告,并通过宣传单、小卡片温馨提示了椒江区、高新区全境市民及烟花爆竹经营户遵守禁燃新规定。“目前,椒江报名申请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许可的已有113家,下周将从中确定部分临时销售点通过许可,30%放在店面,70%为集装箱。”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陈小金说。

   根据规定,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将被行政拘留。违法生产、销售、运输、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遇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市民也可以进行劝阻和举报,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标签: 烟花爆竹;销售点;春节;违规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陈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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