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1月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林宏伟 记者 金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个司机应该牢记的准则。不过,有的人并不把它当回事。
近日,临海市桃渚镇人黄某醉酒后驾驶车辆上路,结果等待他的将是行政拘留8天以及刑事拘留。
2017年12月30日晚20时许,黄某开车经过桃渚镇武坑闸村垃圾场附近,在交汇车时,一个紧急避让,冲进了路边的稻田里。
桃渚交警到达现场时,发现一辆黑色的奔驰小型轿车深陷在路边稻田中,车内驾驶室以及地上都有血迹,但是车上空无一人。
当事人去哪了?受伤状况如何?桃渚交警拨打了报警人的电话,接通后,对方表示自己就在附近。
黑夜里,一个黑影慢慢踱步走来,一股浓烈的酒气也随之而来,交警立即对报警人黄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初步检测,黄某的酒精含量高达163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驾标准80mg/100ml。
“我没有开车!”黄某一口否认。
“先上车,配合调查!”三名交警围着黄某劝他上车,但他拒不配合,争执之下,趁着酒劲上来就是一拳,重重地打在民警林某脸上。
事后,黄某交代因为参加了一场酒席,喝了两杯红酒,出了事故,还发生了后面的事情,都是酒精原因造成的。
但更离谱的是,黄某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他说,自己开车只为了图个方便。
针对黄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且情节严重,决定对当事人黄某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以及针对黄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亲朋好友聚餐增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酒后千万不能在驾车。公民遇到交通警察执法时,一定要配合交警执法,听从交警指挥。对拒不服从不配合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的,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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