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邮政储蓄邮政储蓄台州支行农业银行台州支行
新闻热线:0576-88106106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台州频道  >  台州新闻
台州两家“镖局”干了什么?竟领到55万全省最重罚单
2017年09月20日 来源: 台州晚报

  路桥两家货运站,分别收到两张罚单,一张25万元,一张30万元。这是台州市开具的首批反恐罚单,罚款数额,全省最重。此外,临海一家货运站,也收到了15万元的反恐罚单,这三家货运站到底做了什么“恐怖”的事?

  路桥货运站

  8月28日,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线索,对位于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村中通物流内113号货运站点和温州市新正龙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这两家货运站分别存放着105桶钛酸酯偶联剂和20桶四甲基氢氧化铵危化品,已明显构成非法运输存放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经反复核实,确认这两家货运站均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5条第1款之规定,该局对这两家企业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据路桥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领导介绍,该局近期主动对接运管、路政、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并定期开展反复式和滚动式暗访抽查活动。目前,该区共对危化品物流企业违法经营者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

  同时,该区加大了对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的原则,对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对存在严重违规的企业,立即进行停业整顿。区领导连续5天带队暗访检查物流企业,对危化品物流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临海货运站

  近日,临海市交通局会同临海市公安局对位于临海市江南街道的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落实实名制、未认真核对寄件人信息、未进行开包验视等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经限期整改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临海市交通局责令浙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立即改正并给予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开出了临海第一张反恐罚单。

  普法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二十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第八十五条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九十三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标签: 罚单 运输 货运站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分享到: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