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新闻 > 民生 正文
今年以来我市主城区查处6例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14年05月27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为了给朋友婚礼添点“喜气”,5月25日下午,椒江一名男子在小区里燃放起烟花爆竹,结果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今年以来,我市主城区内查出的第6例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5日下午,椒江白云街道环翠名苑格外热闹,一户居民正在小区里办婚礼。下午3点左右,为了给婚礼增添点“喜气”,新郎的一位朋友在小区的过道里,燃放起烟花爆竹,“噼噼啪啪”的响声在小区里持续了好几分钟,打扰了其他居民休息。接到群众举报后,正在附近巡逻的白云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

  民警在现场进行调查后将一名男子带回了派出所,他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主城区共查处了6例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其中台州经济开发区就有5例。

  据了解,为了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对燃放烟花爆竹有严格的限定。

  椒江、黄岩、路桥的建成区和台州经济开发区范围,以及各区政府自行划定的禁放范围内,除每年的农历十二月十六至次年正月十五这一个月外,其他时间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在重要的交通枢纽、风景名胜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藏区等区域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原标题: 不管红白喜事,乱放烟花爆竹抓牢就要拘留

稿源: 台州商报 作者: 李 攀  编辑: 罗亚妮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