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叶卫兵
2月21日,路泽太一级公路城东高架桥南入口附近,一台价值近6万元的交通电子设备被人盗去,刚满16周岁的嫌疑人竟当做废品,以130元的低价卖掉。
2月22日下午,设备维护人员发现这套名为“PG2代线圈切换视频爆闪灯”的控制箱被撬,机箱内的仪器不翼而飞。于是,立即向温岭城东派出所报警。
民警到现场后,发现白色配电箱锁孔已被撬烂,整个配电箱里面的监控设备几乎被盗一空,都是一些比较专业的设备,价值近6万元。
27日凌晨,巡逻民警抓到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并从他身上搜到2个像黑匣子一样的东西,正是失窃设备中的电力支持系统。
男子姓龙,年仅16岁,湖南人。由于没有工作,手头拮据,龙某便想着怎么弄钱。22日这天,他骑着自行车闲逛,路过事发地点时,盯上了装有交通电子设备的“大箱子”。
当天晚上,龙某将偷到的设备放在草丛里。等到天一亮,他看到一个骑三轮车收废铁的人经过,就将这些设备当废品卖了130元。
可没过两天,130元便被龙某花光了。27日,龙某想将机箱里剩下的两个“黑匣子”偷来卖掉。他偷完正准备骑车返回,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目前,龙某已被刑事拘留。赃物的下落,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交通设备被破坏后,要先经过物价部门鉴定设备价值,看是否构成刑事量刑标准。如果被破坏设备价值处于5000元至5万元之间,按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价值5万元以上,则要处3至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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