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
您当前的位置 :台州频道 > 房产 > 楼市速递 正文
买房子,你要知道的那些事
2014年03月05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楼市备战3.15:

  房子,在众多购房者心中变成一个载体,承载着他们对家庭、梦想的渴望。买房是普通百姓的人生大事,动辄六七十万甚至百万的房价使得他们在购房时小心又小心,但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让他们伤透脑筋。

  从渴望到激动再到平静,几乎每一个购房者都有这样一种曲折的心路历程,这是一次旅行,或者是一次冒险,在经历了一系列心理变化后,那个载体承载了你的一切。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本期将为您梳理最常见的几大购房纠纷,提醒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购房不能迷信“广告”

  地段是购房者买房的第一要素。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往往会在楼盘的位置宣传上下足功夫。什么“新城城区、中心地段”,实际上的位置跟购房者的预期相距甚远,所以买房一定要到实地考察。

  有些楼盘宣称到市中心8分钟,到医院5分钟。例如,某盘标榜自己10分钟到达市政府广场,这10分钟是怎么算出来的呢?笔者在地图上看到,该楼盘距离市政府广场约10公里,或许在夜间没有路况的时候,以60码的速度而且是在没有红灯的基础上,才能达到。

  “休闲娱乐会所、名校入住、将引进某某商场、24小时保安、7000平方米绿地”看到这些字眼,你是否觉得很眼熟?没错,很多楼盘简介、宣传广告语中,都会出现此类用语,开发商把一些还没有确定的或者前期的规划都毫无遗漏的写进楼书。如何判断这些宣传是否真实呢?购房者除了可以去规划局查询,也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然而,这些售楼广告(沙盘、楼书等)中对项目所做的美好描述,不会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等情况,购房者要求有一个合理的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

  开发商制造现场热销假象

  在销售现场,开发商总是在营造销售火爆的气氛,连夜排队抢房、在房源公示栏上“标红”或打出“售完”的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房源已经所剩无几了。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钱。

  到底是真的“火爆”,还是开发商有意制造的“虚假繁荣”呢?其实在售楼现场,为了营造现场气氛,有些开发商会邀请一些老业主推出回馈抽奖活动,老业主纷纷到来,乍一看全是“买房人头攒动的场面”。有些开发商为了营造购房者通宵排队参与认筹的场面,会在前一天打电话给购房者,告诉他们说,当天认筹可能比较火,排不上号,让他们前一天晚上就去售楼处排队。

  业内人士提醒,楼盘房源的信息可以在国土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同时,开发商在现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购房者做出与其真实意愿相背的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来申请撤消该行为,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在销售现场应保持清醒,谨慎抉择。

  “起价”为虚均价为实

  起价、均价、限价、特惠价,面对开发商日益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仍有不少购房者容易陷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造成不小的损失。

  有些楼盘首次开盘时,就以“折后起价8800元/平方米”的噱头吸引高人气开盘,结果8800元/平方米的价格仅有一套,被购房者指“假摔”,开盘均价仍为11000元/平方米。有网友戏称:起价挺美好,均价很现实。

  笔者发现,目前市场上打出的各种宣传“起价”可谓比比皆是,往往价格后面的“起”字被缩的很小,不少购房者没注意就陷入了开发商圈套,只要进了售楼现场,各种忽悠你买房的技巧和手段会轮番上场。而那些“起价”的房源,是整个小区中无论楼层位置还是朝向、通风、采光均是最差的。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看准,不能光看“起价”,更重要的是看平均价格,或者小区中间楼层的价格。

  样板房好看但不一定可靠

  去售楼部看房时,除了看沙盘看规划,置业顾问还会带你看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样板房。这也是开发商的“活字招牌”。

  有些样板间在实楼里,面积和高度很难作假,准确度较高,消费者就不必担心收房会出现这类问题,但大部分开发商将样板房造在一个独立的空间里,这些样板房往往比实际交付的面积要大。为了使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

  样板间固然吸引人,但作为理智的购房者,你不要只看表面,还需要冷静分析楼盘的利弊。比如向置业顾问要求看下毛坯房,这样更能直接看到你所购买的房型的真实情况。或者,你也可以带测量工具,在样板间里大致测算一下。

  “能想到的细节最好有书面承诺。”房产资深律师建议,购房者尽可能把开发商口头承诺变为书面协议写进合同,或者在合同内注明广告构成合同要约。另外,楼书、销售人员承诺的影音资料都可保留,房子交付后有问题,可作为维权的依据。

  小链接

  3.15之买房必知注意事项

  现在是不是买房的时候?其实对买房自住的刚需一族来说,任何时候都是出手的时机。这几年楼价相对平稳,从中短期来看房价保持基本稳定也是很多业内人士的共识,因此购房者选房时大可轻松从容。

  多看、多听、多问

  圈定了区域、楼盘和户型等之后,就可以实地考察决定是否出手了。这个过程中要留意多看、多听、多问。

  看一次样板房是不够的,不同的天气和时段去看会有不同的感受,比如雨天去看看墙壁是否漏水,黄昏时去看看是否有西晒。一般销售人员会很热情介绍楼盘情况,通过倾听可以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除了问销售人员外,如果小区已有住户,问问他们的感受会更直接。当然还可以多关注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相关报道。

  理性认筹细看认购书

  一旦决定购买,开发商一般会先让购房者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认购书是正式合同之前的预约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一些购房者往往没有仔细看合同就签了认购书,而一些开发商会特意在认购书中写明“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已经知道合同条款内容,并愿意按照条款内容签订购房合同”这样的条款,使购房者很被动。

  特别注意补充条款

  接下来,正式购房合同也可能有“陷阱”。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售楼部显要位置公示合同范本,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之前就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补充条款,不能凭销售人员引导或者承诺就签合同。

  证明文件不全可拒绝收楼

  购房者如果发现房屋有问题,一定要等到开发商整改后才能签字收楼,否则可能被长期踢皮球。此外,商品房在合格交付后才开始由购房者承担物业费,如因开发商责任导致不能收楼,开发商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徐露月  编辑: 王思远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分享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Copyright © 1999-201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