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月14日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昨天,记者走访了台州市区的多家高档酒店和中档餐饮企业了解到,“包厢最低消费”正在慢慢从高档酒店淡出,而中档酒店则对规格不一的包厢进行了“明码标价”。
调查
“包厢最低消费”现象依然存在
绝大多数酒店对酒水都有一定的限制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台州方远国际大酒店、台州香溢大酒店、台州开元大酒店等多家星级高档酒店都已经不设“包厢最低消费”,而台州耀达国际大酒店(椒江店)等一些酒店则对部分VIP包厢规定了最低消费,其他包厢则没有最低消费。
相对于高档餐饮酒店,台州多数中档餐饮店普遍设置了包厢最低消费。包厢最低消费高低取决于包厢大小,并且因餐饮店的不同呈现出较大差异。
“10人包厢的最低消费是688元,16人包厢的最低消费是888元。”越界(市府大道店)的一位订餐员告诉记者,市区其他分店都是参照这样的最低消费执行的。
另外,玲珑宝宴(东海大道店)的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玲珑宝宴的包厢最低消费从388元到1288元不等。”
除了包厢设置最低消费外,大多数酒店都对顾客自带酒水有一定的限制。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酒店都不太“欢迎”顾客自带酒水。只是,不同酒店采取的态度不一样。
方远、香溢、耀达等酒店表示,顾客可以自带酒水到酒店就餐,但是需要支付给酒店一定的服务费。不同的酒店收取的服务费各有不同,每家酒店对顾客带的不同酒水的收费也有所不同。
少数餐饮店直接表示,他们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
餐饮行业
包厢成本比大厅高
司法解释太一刀切
“酒店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是有原因的,包厢的就餐环境比大厅要好。另外每个包厢都会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和厨师,这些都是成本。”椒江宾馆的相关负责人张春雷告诉记者,这为客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而设置包厢最低消费也是为了控制包厢的使用量。
“我认为,最高法对‘包厢最低消费’的司法解释太一刀切了。”张春雷说,一些小餐馆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有所不妥,但是对于投资较大的包厢,设置最低消费也是出于保证企业利润的合理考虑。
“长久以来,酒水一直是酒店利润的最大来源。这也是顾客自带酒水的原因之一。”台州餐饮协会执行会长刘小敏说,最高法将“禁止自带酒水”列入霸王条款,能有力地规范餐饮企业酒水的定价。同时,他也建议,餐饮企业应当参照超市酒水的价格进行定价。
不过,刘小敏认为餐饮企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是合理的。“餐饮企业为顾客提供了增值服务,收取一定的开瓶费是必要的。”刘小敏说,不同星级餐饮企业收取不等的开瓶费也是有据可循的。
工商部门
以后,消费者维权将有法可依
就这一问题,记者还咨询了我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认为,餐饮行业包厢设置最低消费以及禁止自带酒水(包括开瓶费)是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不少消费者对于餐饮行业的这些做法表示不满。2013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则为这一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给出了标准答案。
“长久以来,我们的做法是从维护消费者咨询权的角度出发。”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经营者已经通过口头或者明显公示牌的形式告知消费者,那么他们认定商家并没有侵害消费者权益。反之,他们则会追究商家的责任。
“接下来,我们也将严格按照最高法具体司法解释去执行。”该工作人员说,如果这个司法解释一经生效,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就有了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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