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效投诉50起,已处罚31起
12月16日,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处获悉,自上个月6日市区开展“车窗抛物”随手拍活动以来,40天内,市区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118起,其中证据充分有效的50起,已经作出行政处罚31起。
为深入推进“多城同创”,培养市民文明意识,惩治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我市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车窗抛物”随手拍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对椒江、黄岩、路桥、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街道及广场、公园、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周边等城市重要节点乱扔“车窗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利用行车记录仪、摄像机等视频予以记录,并将视频(需附上具体违法时间、路段、车牌号等详细信息)提供给当地城管执法部门,经查证属实的,由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市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工作人员黄阳介绍,市民所提供的视频能够作为有效证据,并能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给予一定奖励;所提供的视频经城管执法部门推荐被媒体录用曝光的,额外再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黄阳向记者展示了一段市民提供的视频,这段视频显示,11月21日下午市府大道到白云山路段,一辆车从东环大道开过来,一直都在喷彩带,扔彩带的棍子,搞得满地都是彩带,而且严重影响周围司机开车。根据视频,他们对车主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
黄阳说,短短40天,就有118起投诉举报,说明大家参与“多城同创”的积极性很高。但同时,他也提醒,要对“车窗抛物”行为作出处罚,需要有完整的证据,市民在提供证据时,需要把车牌、“车窗抛物”行为等完整拍下来才有效,光提供一张或几张图片,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无法对相应行为作出处罚。
黄阳还提醒,举报人要留下详细联系方式。此外,此次活动主要是在市区,其他县、市暂时没有开展“车窗抛物”随手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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