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85元,同比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15737元,同比增长10.1%
记者 卢珍珍 通讯员 章婉丽 黄 赟
昨天,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2%,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相比而言,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2%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185元,同比增长9.2%,增速较今年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7%,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在四大类收入中,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速均呈两位数增长态势,人均分别为4694元、1673元,同比增长11.4%、10.3%,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19.0%、6.2%;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7547元,同比增长8.9%;转移性收入人均为6020元,同比增长8.1%。
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
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
在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1573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6%;实际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了0.1个百分点。
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农村居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性收入为78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增速居四大类收入之首,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9.6%,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3.5%。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210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39.5%。转移性收入人均8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7%,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6%。人均财产性收入为83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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