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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蟹捆绑难以按标准实行
2013年09月30日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原标题:一只青蟹15米绳,捆绑参照标准实行难

  秋天是吃蟹的最好季节,眼下,三门青蟹大批量上市,吃青蟹正当时。

  近日,三门吴先生打进本报热线88894000反映,朋友送给他一盒青蟹,每只青蟹都绑着厚厚的绳子。他将其中一只解开称了一下,蟹重350克,绳子湿湿的,长15米,重达80克。

  “三门有规定,用于捆绑青蟹的绳子不能超蟹自重的5%,这只蟹绳子重量占到蟹重的22.9%,早超标了。”吴先生说,现在市场上卖的青蟹,很少按规定卖,希望有关部门整治一下,否则会损坏三门青蟹的品牌形象。

  随后,记者向三门县质监局和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反映情况。他们均表示,“捆绑物不能超蟹自重5%”的规定,属于推荐性标准,并不是强制性标准,因此实行该标准主要靠企业自律,他们也很难对经营户进行处罚。

  对此,三门县青蟹管理办公室主任卢余撑也认为,青蟹捆扎物的管理是一个复杂问题,“管不好既有管理上的问题,也有市场方面的问题。”

  卢余撑分析,从管理者角度说,目前缺乏应有的管理手段,处罚没有依据,经济处罚措施又跟不上。

  从经营者角度说,青蟹捆绑得多,即使卖价低一点也会赚钱,而且价低更有市场竞争力。在青蟹销售行业中,有个潜规则:“小草永远卖不过大草”。如果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就意味着少赚钱。

  从消费者角度说,因为捆绑绳与青蟹价格有直接关系,捆扎物重,价格低。“原本80元一斤的青蟹,绳子稍微一绑,价格就会下降20多元。”卢余撑说,因此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喜欢捆绑多、价格便宜的青蟹,而不愿挑选价高、捆绑少的青蟹,“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纯属市场经济行为,很难管理。”

  那青蟹能不能“去皮”卖呢?卢余撑解释,青蟹生性凶猛,攻击性强,青蟹上市后捆绑销售确有必要,“一是防止伤人,二是防止青蟹互相打架产生损伤,另外,绳子还起到保湿作用。”

  卢余撑说,其实早在几年前,三门就出台有奖投诉办法,如果市民发现青蟹是假冒的,或以次充好、捆扎物超标等现象,举报者可获得200元至500元的奖金,“但办法出台至今,关于捆扎物超标的投诉仅一起。”

  “为了更好地管理青蟹捆绑物问题,我们想了更多的管理办法。”卢余撑说,下阶段,三门将实行商标使用许可制度,与商标使用者签订协议,如果有经营者出现违规现象如捆绑物超标问题,将按照协议规定没收保证金。其次,给愿意自觉做到规范经营的企业或经营户授予放心店牌匾,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通过树立企业标杆,引领整个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

  卢余撑认为,要管理好捆绑物超标问题,首先各地工商质监部门要加大打假力度,市场上打上“三门青蟹”名号的青蟹,不一定产自三门,“我们将不断创新防伪标识,推出新一代三门青蟹电子地理标签,取消防伪级别低、难管理的捆扎带商标。”

  卢余撑也建议消费者,购买青蟹时不能一味注重低价格。因为捆绑多不多,肉眼是可以分辨的,市民在挑选时要看仔细,要拒绝超标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另外,如果发现购买到捆绑物超标的三门青蟹,可向三门青蟹管理办公室举报投诉。

 
来源: 台州日报  作者: 潘青青  编辑: 罗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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