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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发布春节期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附市区定点燃放点)
2024年02月06日 来源: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望潮客户端

关于春节期间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逢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习俗,大家喜欢以这种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不当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优化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降低安全风险,努力营造文明、安全、健康、祥和的节日氛围,我们向大家真诚倡议:

  一、遵规守法,依法燃放。严格遵守各县(市、区)有关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在禁燃区域内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放,在非禁燃区域内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不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减少噪音扰民,主动处理烟花残屑和垃圾。

  二、注重安全,合理燃放。要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及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下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监护,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倡导新风,少放不放。崇尚文明新风尚,积极宣传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理念,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积极劝导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响应倡议,对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举报。

  “台州蓝”是我们城市的金名片,蓝天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过一个文明、安全、健康、祥和的春节。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台州市区(椒江、黄岩、路桥、台州湾新区)先后发布通告,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禁限措施,主要分为禁燃和限燃两部分,具体如下:

椒 江

允许燃放时间          

  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正月初一)、2月24日(元宵节)全天。

禁止燃放地点                  

  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一百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消防重点单位;

  (三)军事设施所在地;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

  (六)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七)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八)党政军警、人大、政协机关驻地等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九)商品交易市场和建筑工地;

  (十)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十一)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方。

禁止燃放区域

  东至东环大道,南至开发大道,西至中心大道,北至云西路区域范围内。

集中燃放点位

  海门街道:工商银行中山支行门口广场、陶王菜场南面停车场、百果锦悦广场停车场、民辉菜场东边空地。

  白云街道:江滨公园千里海塘纪念碑平台、中山广场。

  葭沚街道:台州市体育中心广场、椒江区体育馆广场、开发大道西延段路基(花泾临时房南侧区块)。

允许销售时间

  销售时间为:2024年2月7日-2月10日,2月24日。禁止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应在销售现场显要位置设立禁燃区域示意图,做好禁燃提醒工作。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做到不违规销售、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选择更加安全、文明的方式喜迎新春佳节。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东至东环大道,南至开发大道,西至中心大道,北至云西路

椒江区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海门街道

  工商银行中山支行门口广场

  陶王菜场南面停车场

  百果锦悦广场停车场

  民辉菜场东边空地

白云街道

  江滨公园千里海塘纪念碑平台

  中山广场

葭沚街道

  椒江区体育馆广场

  台州市体育中心广场

  开发大道西延段路基

  (花泾临时房南侧区块)

黄 岩

燃放时间              

  允许燃放三天,分别为除夕(2月9日),正月初一(2月10日)和正月十五(2月24日)。

禁放范围              

  黄岩区城区禁放区域为东至二环东路,南至二环南路,西至劳动南路—世纪大道—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

  同时可以考虑将以下点位作为禁燃区中的可燃区域:

  1.东城街道小东门米兰酒店南面广场(小东门路——环城东路——东官河);

  2.东城街道滨江公园(建设大楼北面);

  3.西城街道永宁公园(永宁幸福科学馆东面);

  4.西城街道江北公园1号点位(吾悦广场南面);

  5.北城街道江北公园2号点位(永宁江大饭店西面)。

路 桥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1.路桥区城区禁燃禁放区域(全年禁):东至泰隆街,南至下里桥西路-新安南街-新安西街,西至商城街,北至路桥大道。

图片

  2.其他禁燃禁放区域(全年禁):(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重点防火区;(7)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空间等《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

  3.全年限燃限放区域:除禁燃区外,其余范围为限燃区。

  全年三天可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台州湾新区

燃放、销售时间              
燃放时间:2024年2月9日(除夕)、2月10日(春节)、2月24日(元宵节)全天。

  销售时间:2024年2月7日、8日、9日(除夕)、2月10日(春节)、2月24日(元宵节)全天。

集中定点燃放、销售区域              

  海虹街道燃放点:浙江沃兹西北50米(安康路西)。非建成区范围的街道按照市区会议精神自行出台规定。为方便群众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在与燃放点保持安全距离前提下,就近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并在允许燃放时间段内向广大市民销售。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在非规定时间、非指定区域段燃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2024年春节期间,台州湾新区烟花爆竹燃放点

  台州湾新区建成区范围

  (黄线范围内为城市建成区)

  浙江沃兹西北50米(安康路西)

标签: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燃放;销售;台州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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