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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批复!同意设立浙江省团校大陈岛分校
2024年01月21日 来源: 台州共青团

  近日,团省委批复同意设立“浙江省团校大陈岛分校”。

  习近平总书记曾“一次登岛、两次回信” ,充分肯定并指示要大力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为教育引领团员和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团员和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勇担时代重任、发扬斗争精神、保持奋斗激情,走好新时代垦荒路,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进一步拓展浙江省团员和青年培训教育阵地,扩大对青年群体的覆盖面,提升团员和青年培训教育的力度和深度,同意在台州市椒江区大陈岛垦荒精神教育中心设立浙江省团校大陈岛分校。

浙江省团校大陈岛分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椒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积极助力大陈岛垦荒精神传承弘扬和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拟设立浙江省团校大陈岛分校。

机构设置

  浙江省团校大陈岛分校,充分利用台州大陈岛垦荒精神教育中心(下称垦荒精神教育中心)资源,由椒江区委统筹椒江区相关单位共同运行管理。

  浙江省团校大陈岛分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团干部和青年骨干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工作;承接浙江省团校和其他地区、机构委托举办的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培训班;负责建设健全团干部、青年骨干、少年队员等培训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和研学路线;开展大陈岛垦荒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浙江红色精神谱系研究;负责在全区青少年群体中宣传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探索建立与市委党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民营企业等建立合作办学、研究机制等工作。

教学安排

课程开发

  省团校大陈岛分校课程主要包含大陈岛垦荒精神相关课程、团的理论知识、团务知识、民营经济等内容:团区委负责对接省团校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提供团相关课程;垦荒精神教育中心负责提供大陈岛垦荒精神相关课程,对接市委党校师资,开发民营经济等本土课程。

现场教学

  由垦荒精神教育中心和台州垦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垦荒精神教育中心提供导师制“传帮带”培养集团骨干讲解力量。陆上教学场地安排在大陈岛垦荒精神教育中心教室和报告厅,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大陈岛垦荒精神教育中心免费提供,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做好教学期间教学场所的设备调试、保洁等。岛上教学场地由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和大陈镇予以保障。


标签: 精神;青年;教育;课程 浙江在线台州频道 责任编辑: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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