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台州市召开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会议,全面打响向“存量”要“增量”的空间优化攻坚战。会议汇聚了来自全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的主要负责人,各地政府分管领导,以及相关乡镇(街道)负责人,共同面对全市超过12.9万亩低效用地的现实挑战。

“土地资源已进入‘存量时代’,过去依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震杰指出,虽然台州已成功入选国家级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但当前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排名全省中下游,必须加快推动用地模式从“争指标、铺摊子”向“挖存量、调结构”转变。
根据今年出台的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年行动方案,台州确立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到2027年,全市将盘活低效用地3万亩以上,其中低效工业用地整治2万亩以上,新增产业空间1800万平方米以上,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提高20%以上。这些目标将引领未来三年全市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深刻变革。
如何实现这一系列目标?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海鸰对配套政策体系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们鼓励'工业上楼',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鼓励有条件的项目达到2.5以上。”她表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甚至可突破60%的控制指标,这将极大提升土地利用率。
针对企业关心的改造成本问题,政策则对工业仓储用地提容、开发地下空间等四类再开发项目,我们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其他需要补缴土地价款的情形,按照新旧土地使用条件评估结果差额的55%-80%收取,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政府制定。这一“免收加打折”的政策将显著降低企业改造负担。
在开发模式上,政策展现出充分的灵活性。政府将主导集中连片开发,允许打破原有权属空间位置予以重新安置;同时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再开发,对“零地技改”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用途合理转换。
“支持土地复合利用,”夏海鸰补充,“在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业+科研'‘工业+商服'等‘1+N'混合模式。”同时,相邻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并宗再开发,再开发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建设用地,单宗不超过10亩且累计不超过项目总面积20%的,经批准可一并开发。
会议明确,即日起至11月中旬为项目谋划关键期,各地要抓住省自然资源厅低效用地数据库更新的窗口期,细化明确项目具体内容、建设时序、用途比例,确保按时完成数据更新,为明年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据悉,随着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深入推进,台州未来三年有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路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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