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路桥街道河西村违规使用公费吃请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期间,河西村两委班子多次违规组织宴请,相关费用在村办的台州市家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私城”)报销,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家私城负责人林世良,村党支部副书记、村监会主任叶文波,村委会委员林航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徐华明、村委会主任包永蕾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村党支部委员罗永志、戴成鹏、原村党支部委员郏奇增分别受到警示约谈。
蓬街镇新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海根违规接受有偿陪侍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3月9日晚,新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海根接受村民邀请,在椒江某娱乐场所参与有偿陪侍的娱乐活动,被台州市作风建设专项巡查组检查发现。2018年4月,周海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保持警醒,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清廉路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各级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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