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江滨路灵江防洪坝内侧全部承租店面,是临海市政府创建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国家5A级景区的决策部署,临海市公证处配合法院依法执行,在现场固定事实证据,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近日,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主任余道产接受采访时说。
据临海市公证处公证员徐文明介绍,为把位于江滨路一桥至临海大桥防洪坝内侧建成与国家5A级景区相配套的、供游客和市民观赏的画廊及徒步健身专用道,按规划需要拆除207间承租店面内外的隔墙、卷帘门、电表、水表、水电管线和变压器等承租人新增的基础设施,由于部分承租人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裁定义务,无奈之下,临海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向临海法院申请执行。
考虑到租户的财产安全,临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要求各承租人在限定时间前腾空所承租店面内各自所有的物品,否则予以强制执行,但仍有部分租户不问不搬,也不接电话。为避免发生纠纷,减少损失,该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向临海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临海市公证处主任许文慧说,为保障国家5A级景区创建工程能顺利进行,公证处不但当即受理了防洪工程管理处要求保全证据申请,还指定了资深公证员徐文明负责承办。参与执行的公证员当起了承租户的劝导员,公证员以公证处的名义联系上多户承租人,从关心、保护当事人财产的角度出发,耐心向他们说明利弊得失关系,大多数承租人被劝解说服,配合执行人员腾空了所租店面内的全部物品,既确保了当事人的财产不受损失,又大大减轻了现场工作人员搬移转存当事人物品的压力,降低了执行成本,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
为忠实记录将被拆除的有关设施和需要搬离的物品,给司法机关和申请人在今后解决纠纷中对已发生的相关事实或行为提供客观证明,公证人员对不履行店面腾房的多户承租人的每件物品作了清点,并由法院执行干警核对,入清单的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进行保管。整个强制执行过程均由公证人员进行摄像记录,依法保全了多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证据。
看台州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台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台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台州频道"的电头。投稿邮箱:10562920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