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台州市路桥区网络新闻中心事业正式在编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试用期人员不列入选调范围,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须满三年,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有从事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部分岗位应具备网络技术、网络宣传等相关技能;
3、年龄:30周岁以下(条件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前。
(二)报名地点:路桥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行政大楼905室),联系电话0576-82445502。
(三)报名方式: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提供代表本人写作水平的调研文章、论文等。
五、选调程序
具体程序参照《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路区委办〔2009〕119号)。原则上报名人数应达到1:2方可进行选调,如报名人数不足,是否进行选调由用人单位决定。
六、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考核、政审,择优录取。
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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