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8月1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余顺广)“大爷,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没有斑马线时,要仔细观察……”8月14日晚8时左右,仙居县大战乡车头村老年协会,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大路交警中队指导员张建敏和两名辅警各自拿着一叠《致全市老年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一边向老人们分发,一边耐心地解说。
当晚,他们送出700多份“公开信”并为老年人播放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片。
连日来,由台州市公安局印发的50万份《致全市老年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致全市电动车主的一封信》、《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通过公安交警、社区民警和街道网格员等人陆续送到台州市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市民手中。
同时,全市各地公安机关分头行动,印发三封信通过基层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进行全面发放。向三个交通事故易发群体分发“公开信”,这是台州提升交通参与者素质、预防事故的举措之一。
针对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台州市从7月中旬开始持续至明年6月底,开展“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民大行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一场预防交通事故的硬仗,以全面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力争2017年下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以上,2018年再同比下降30%,实现交通事故指标“断崖式”下降。
党政领导发出“动员令”,打响攻坚战
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台州道路交通管理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高发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距离。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7月21日,台州市召开以“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为主题的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民大行动动员会,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部门主抓,各相关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通过开展预防交通事故“十大行动”,全面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
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伍建利部署全民大行动
“抓交通事故预防就是保护广大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的宗旨。少死一个人,就幸福一个家庭。”
“动员令”发出后,各地纷纷行动抓落实。
“带病”道路黑点不少是事故的帮凶。为此,台州通过项目化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标准化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等措施,加大力度,深度整治,推动台州交通环境稳步向好。此次行动中,全市预计将投入4亿多资金改善交通大环境。
天台县将县域范围内的1条高速公路、一条国道、2条省道、27条县道、57条乡道和所有村道全部实行“路长管理制”,县道以上由县四套班子担任路长,乡道、村道等由所在乡镇街道班子和村班子担任路长。路长每月巡路至少一次,重点对交通标志标识、安全设施建设、事故黑点隐患等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500多个问题进行定点销号。县委书记管文新担任S323省道路长,带头积极开展道路安全整治百日攻坚,目前已消除各类安全隐患47个。
“十大行动”精准发力剑指交通陋习
“非法改装、涉嫌假牌假证、安全设施不全、未办理《登记证》、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工程车,一经发现查实一律扣车;现场查扣的,一律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发生死亡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出现死亡交通事故等7种情况,一经发现查实,一律停运。
如出现24小时内发生超速行驶或转弯速度超过15公里/小时累计达2次(含)以上等情况,停运整顿10天……”
8月14日,临海市交警大队汛桥中队交警在飞龙混泥土公司,对全体司机传达当前工程车管理政策并进行相关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
针对工程车交通事故多发情况,台州发出“工程车整治最严令”——“常态严管”七个一律和“自律管理”七个停运。这是整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狠招之一。
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民大行动中,台州通过开展“治黑点、除隐患”行动,“礼让斑马线”行动,交通“安全村镇”建设行动,“交通安全设施标准化”行动,“除陋习、提素质”行动,交通违法“全民举报”行动,“小微车辆”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重点车辆”整治行动,“天眼工程”建设行动和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行动等“十大行动”,精准发力,全面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数和亡人数。
针对从事营运的残疾车、人力黄包车、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以及二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顽疾”,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对电动自行车载3人(含3人)以上、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的,一律予以拘留;对电动四轮车、燃油助力车违法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的,一律拆除收缴;二、三轮电动车在机非隔离的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的,一律扣留车辆。
在常态严管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台州还建立公职人员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由单位领导对交通违法公职人员进行约谈,教育引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建立职业司机信用体系,对司机的违规违法行为逐一记录、逐级评定,与驾驶证检验、职位聘任等挂钩。
连日来,烈日炎炎,酷暑当头,台州各地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十大行动”,全市上下相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公安交警更是一刻不敢松懈,也不停歇。除了起早摸黑坚守在维护交通秩序第一线之外,还通过放电影、进村入户给电动车粘贴反光贴以及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消除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后,领导“第一时间”到场、分析、整改
8月3日,台州椒江大桥上发生一起2人死亡事故后,椒江区委常委、公安局长朱怀宏,椒江区常务副区长王智承连夜踏勘了事故现场,当场提出三项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台州强化综合治理,坚持领导要上线、明责要压责、失职要追责,建立健全交通事故现场领导到场、挂图作战、定期分析、问责追责、考核评估等制度,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形成共识、赢得支持、凝聚合力。
——建立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度。发生伤人事故,交警中队长、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必须到场;发生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长、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发生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县(市、区)分管领导、公安局局长、市交警局局长、道路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领导必须到现场;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市分管领导、县(市、区)主要领导、市公安局分管局长必须到场。
——建立交通事故挂图作战制度。各级交警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在道路图中进行标注,每月抄告党政领导,并对相关道路基础设施等问题发函至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一个点位连续发生2起事故的,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针对性采取预防措施;因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一个点位连续发生3起事故的,要严格倒查追责,视情给予督察记分、免职等处理。
——建立亡人交通事故问责追责制度。发生一起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责任领导,由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发生死亡3人较大交通事故或二起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牌整治单位;同一地点重复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发生一起死亡3人较大交通事故的,启动免职程序;对承担整治任务而未及时落实整治的道路管理养护部门直接责任领导,予以免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予以诫勉谈话。
珍爱生命跟交通事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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