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频道7月20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忻鹏宇 张梦瑶)今年83岁的王老太瘫痪在床,3个儿子却不闻不问,无奈之下,她只好把自己的亲骨肉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最终,县法院判决三个儿子至少每半年回家探望老母亲一次。
王老太育有三儿一女。早年丈夫去世后,她没有再嫁,一个人拉扯大了四个儿女。如今,论年纪,儿子们都已经是“爷爷”级的人物了,王老太盼着能享受到天伦之乐,但却连儿孙的面也难见。
这几年,王老太的身体每况愈下。前年,她因脑出血住过院。去年,她又不小心摔了一跤,骨折后留下了后遗症。至今,王老太还瘫痪在床,起居一直由女儿照料着。
病痛折磨着王老太,更令她心寒的是,三个在外地打拼的儿子对她不闻不问,更不愿意支付赡养费用。一怒之下,王老太将儿女告上法庭。她要求,在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生活费外,三个儿子要经常回家探望自己。
“我知道自己的身体,熬不了多久了,只希望他们多来看看我!”承办法官去探望了王老太,见到法官,王老太老泪纵横。
开庭时,王老太请了代理律师。最终,县法院宣判,三个儿子每人每六个月至少回家探望王老太一次,每人每月支付王老太护理费1200元。女儿已尽主要赡养义务,暂不负担上述费用。
这是天台县首例以“常回家看看”为诉讼请求的赡养纠纷案。法官介绍,“常回家看看”已经写入了法律,不是挂在嘴上说说而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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