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女儿私自拿了家中160元购买一部手机,到商家要求退还不成,谢某便当街对女儿拳打脚踢,甚至对出勤民警肆意撒泼,并咬伤其中一位民警的手臂。日前,临海法院对这起妨害公务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8月上旬的一天,因羡慕同学都有手机,谢某的女儿便私自从家中拿了160元,到临海洗菜桥的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手机。8月19日,谢某发现了此事,于是,她和老公朱某便拉着女儿,来到手机店里要求退货。店家称手机已经卖出半月有余,不肯退货。谢某就开始对女儿拳打脚踢,打耳光、抓头发、撞柜子。围观群众实在看不下去,纷纷劝阻。可任凭大家如何劝说,谢某和老公就是不肯罢手,还说:“我打我自己的小孩犯什么法,就算我把警察叫来,他们也不能拿我怎样。”
朱某自己报了警。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希望谢某一家人先到派出所坐下来慢慢解决问题。见民警要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谢某和老公这才慌了神,便开始耍赖,不肯上车。
当时,办案民警随身携带了执法记录仪,从现场视频中看到,谢某言辞激烈,就算女儿已坐在警车里,依然对其不依不饶,几次欲冲进车里对其殴打,甚至躺在地上阻拦警车通行。
民警为防止事态演变得无法收拾,便想将谢某拉进车里。结果谢某一口咬住其中一位民警的手臂,迟迟不肯松口。民警的手臂当场肿起一大块。事后经法医鉴定,该民警左前臂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谢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已赔偿受伤民警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且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原标题: 母亲当街暴打女儿、咬伤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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